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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三次騙補處罰 揭底政府調(diào)查“新動向”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wǎng)
時間:2017-02-22 0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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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三次騙補處罰 揭底政府調(diào)查“新動向” 2017年2月4日,工信部官網(wǎng)公布了對于7家車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暫停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

2017年2月4日,工信部官網(wǎng)公布了對于7家車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暫停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鄭州日產(chǎn)汽車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車有限公司、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同時,工信部還撤消了各家公司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型公告資格,并對各家車企給出了2個月的整改期限。這是第3次關于新能源汽車騙補事件的查處通報。

1、第一次(2016.09.08)查處5家車企

2016年09月08日,財政部發(fā)布的《關于地方預決算公開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中,公布了性質最嚴重的“有牌無車”的5家車企的查處結果:

①因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惡意騙補情節(jié)最嚴重,取消其中央財政補貼資格,2015年生產(chǎn)的全部車輛中央財政不予補助,追回2015年度預撥的全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同時,由工信部取消其整車生產(chǎn)資質。

②金龍聯(lián)合汽車工業(yè)(蘇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yè),追回2015年度2416輛違規(guī)上牌車輛獲取的中央財政補助預撥資金,并依據(jù)《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按問題金額50%處以罰款。

同時,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業(yè)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工信部將其問題車型從《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予以剔除。對上述4家企業(yè)2015年生產(chǎn)銷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由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逐一嚴格審核后重新申報,確無問題的車輛可按原政策中央財政繼續(xù)予以補助。上述4家企業(yè)何時恢復執(zhí)行中央財政補貼政策,視地方政府和企業(yè)整改情況而定。屆時由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fā)改委共同核查驗收,驗收合格報國務院批準后方可恢復執(zhí)行財政補貼政策,但不恢復預撥財政補貼資金資格。

此后一段時間,這4家車企陸續(xù)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2016年12月20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在門戶網(wǎng)站公布了對蘇州金龍等企業(yè)的行政處罰決定,對4家企業(yè)給予“責令停止生產(chǎn)銷售問題車型、暫停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申報資質、責令進行為期6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2、第二次(2016.10.10)查處2家車企

根據(jù)媒體報道,2016年10月10日,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收到財政部下發(fā)的《財政部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處理決定》,指出該公司申報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共計2,395輛不符合申報條件,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1,408萬元,并取消力帆乘用車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

同日,西部資源(600139)發(fā)布消息稱,其控股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收到財政部下發(fā)的《財政部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告知書指出,因恒通客車于2013年至2015年間生產(chǎn)銷售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176輛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與《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及產(chǎn)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報條件。因此,財政部決定將追回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4年新能源汽車已獲得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78億元(共計874輛車),并擬對恒通客車處以罰款6,236.4萬元的行政處罰(30%)。同時,對公司2015年已申請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7,550萬元不予補助(共計302輛車)。不僅如此,恒通客車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也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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