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能源汽車

7月1日起!國六B排放標準全面實施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
時間:2023-06-30 11:02:31
熱度:

7月1日起!國六B排放標準全面實施電車資源獲悉,日前,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等五部門發(fā)布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提到,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

電車資源獲悉,日前,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等五部門發(fā)布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提到,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

原文如下:

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

2023年 第14號

為執(zhí)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相關要求,落實助企紓困、穩(wěn)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相關政策,現就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和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以下合并簡稱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制造日期為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于2023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fā)票日期為準。

二、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jiān)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車生產、進口企業(yè)作為環(huán)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guī)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確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依據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頒發(fā)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特此公告。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jiān)管總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