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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疫情防控期間調整貨運汽車城區(qū)通行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
時間:2020-03-02 1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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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疫情防控期間調整貨運汽車城區(qū)通行據電車資源了解到,為疫情防控、生活生產物資運輸保障和成都市有序復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對貨運汽車在城區(qū)范圍內通行進行臨時調整,通告文件為

據電車資源了解到,為疫情防控、生活生產物資運輸保障和成都市有序復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對貨運汽車在城區(qū)范圍內通行進行臨時調整,通告文件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調整貨運汽車城區(qū)通行管理規(guī)定的通告》(以下簡稱為“《通告》”)。

《通告》中提出,允許小型汽車號牌(藍色)普通貨車除工作日 7 時至 9 時以外的時段在城區(qū)道路通行,且不受尾號限行限制。

《通告》還提出,貨運汽車在不影響周圍的情況下,允許在路邊臨時停放車輛裝卸貨物。

以下是《通告》原文:

為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繼續(xù)做好防疫應急物資及重要生活生產物資運輸保障,積極服務全市平穩(wěn)有序復工復產復耕復市和經濟社會正常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對貨運汽車城區(qū)通行管理規(guī)定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允許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機動車,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qū)道路行駛證》的冷鏈運輸車和水泥罐車,持有《三綠工程證》《早餐配送通行證》的機動車,全天24小時在城區(qū)道路通行

二、允許小型汽車號牌(藍色)普通貨車,以及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qū)道路行駛證》A2 證、《成都市城區(qū)園林綠化專用證》的機動車,除工作日 7 時至 9 時以外的時段在城區(qū)道路通行。

三、調整大型汽車號牌(黃色)普通貨運汽車城區(qū)通行時間和區(qū)域。

(一)每日夜間時段(20 時至次日 7 時),允許在三環(huán) 路(不含)以內區(qū)域和高新南區(qū)[三環(huán)路(不含)以南、劍南大道(含)以東、天府四街(含)、天華二路(含)一線以北、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一線以西合圍區(qū)域]通行,其余時段禁止通行。

(二)每日平峰時段(工作日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時及非工作日 17 時至 20時除外),允許在三環(huán)路(含)至 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之間區(qū)域(不含高新南區(qū))通行。

四、放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通行時間

(一)持有《成都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的建筑垃圾運輸車,除工作日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以及非工作日的17 時至 20 時以外的時段,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以內區(qū)域和高新南區(qū)道路通行。

(二)維持人民南路、蜀都大道、錦悅西路、錦城大道全天24 小時限行。

(三)只允許每日20 時至次日 7 時在天府大道主道最右側車道通行。

五、貨運汽車在城區(qū)道路通行時不受尾號限行限制。

六、貨運汽車在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允許在路邊臨時停放車輛裝卸貨物。臨時停放裝卸貨物時,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影響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時,要立即駛離。

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繼續(xù)按原規(guī)定通行。

八、外地籍貨車和本地籍貨車都適用于以上規(guī)定。貨運汽車在城區(qū)道路行駛時,其他通行規(guī)定不變。

九、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十、本通告自2020 年 2 月 27 日 0 時起施行,結束時間另行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