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GA/T 484—2010)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5-08-05 0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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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GA/T 484—2010)1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分類、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識、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分類、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識、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誘導可變標志的設計、制造和驗收。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312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
GB/T 2423.1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A:低溫
GB/T 2423.2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B:高溫
GB/T 2423.3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Ca:恒定濕熱試驗
GB/T 2423.10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Fc:振動(正弦)
GB/T 2423.17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Ka:鹽霧
GB/T 3453數(shù)據(jù)通信基本型控制規(guī)程
GB/T 3681塑料大氣暴露試驗方法
GB 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4599-2007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
GB/T 5080.7設備可靠性試驗恒定失效率假設下的失效率與平均無故障時間的驗證試驗方案
IEEE 802.2/3局域網(wǎng)協(xié)議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LED light-emitting diode
LED是發(fā)光二極管的英文縮寫。
3.2
像素pixel
由單只或多只LED組成的可控制其發(fā)光或熄滅狀態(tài)的基本顯示單元。
3.3
顯示模塊display module
由若干個像素構成的一個結構上獨立的最小單元,通常為矩形,以便于整個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標志的結構化安裝。
3.4
模組display team
由若干個顯示模塊、驅動電路、控制電路以及相應的結構件構成的一個獨立的顯示單元。
3.5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LED variable message sign of road traffic inducement
以文字、圖形、視頻圖像等方式表達交通誘導信息的,由像素組成的顯示屏幕。
3.6
誘導系統(tǒng)inducement system
提供誘導信息,并控制誘導標志顯示的管理系統(tǒng)。
3.7
失控點out-of-control pixel
發(fā)光狀態(tài)與控制要求的顯示狀態(tài)不相符的LED。
3.8
失控率out-of-control ratio
所有失控點與整體像素之比。
3.9
像素點間距pot pitch
相鄰像素間的中心距。
3.10
測量軸measurement axis
測量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光學性能時,垂直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平面的一條水平軸。
3.11
單色誘導標志single-color inducement sign
由單基色LED器件構成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3.12
雙基色誘導標志double-color inducement sign
由紅色、綠色LED器件構成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3.13
三基色誘導標志three-color inducement sign
由紅、綠、藍三基色LED器件構成的可調出多種色彩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3.14
最高亮度high luminance
在整個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最高亮度級、最高灰度級的情況下的亮度。
3.15
中心控制機control center
在道路交通誘導系統(tǒng)中,能與多臺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通信并對其進行監(jiān)控的設備。
3.16
上載upload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把特定信息按約定的格式發(fā)送給中心控制機。
3.17
下載download
中心控制機把特定信息按約定格式發(fā)送給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4分類與命名
4.1分類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分類如下:
a)按顯示顏色分為單色、雙基色和三基色三種;
b)按顯示性能分為文字、圖文、視頻圖像三種;
c)按像素布局分為局部和全屏誘導標志二種。
4.2命名
產(chǎn)品型號命名如下:
5要求
5.1組成、結構、外觀和尺寸
5.1.1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由顯示屏、控制器、機架、箱體、安裝連接件等組成。
5.1.2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要求結構牢固、外型美觀,邊角過渡圓滑,無飛邊、無毛刺。
5.1.3外殼(包括控制箱)及連接件的防護層色澤應均勻、無劃傷、無裂痕、無基體裸露等缺陷??刂葡淇筛街惭b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立桿或箱體內。要求牢固端正、位置正確、部件齊全;箱體出線孔開口合適、切口整齊,出線管與箱體連接密封良好;箱內接線整齊,回路編號清楚,走線整齊;箱鎖應采取防水、防銹措施,箱門開閉靈活輕便,密封良好,箱體內外清潔。
5.1.4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顯示模塊內各像素及各顯示模塊之間,像素應排列均勻、平整,不平整度不大于2mm/m2,任意相鄰像素之間實測中心距與標稱中心距的相對誤差JX小于5%。
5.1.5點間距規(guī)格
點間距規(guī)格為16mm、18mm、20mm、22mm、25mm。
5.2功能
5.2.1系統(tǒng)管理
5.2.1.1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由本地和遠程的軟件進行管理。
5.2.1.2軟件能夠對系統(tǒng)的工作狀態(tài)進行管理,包括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通訊檢測等。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設置自檢功能和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通過自檢功能,將發(fā)光器件的故障信息、通信接口的通信性能以及開關電源等工作單元的狀態(tài)正確檢測出來,在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上顯示并上傳,在軟件日志中記錄下來。
5.2.1.3軟件應具有遠程開關、定時開關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功能。
5.2.1.4軟件或本地應均能控制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全亮與全滅。像素在關閉狀態(tài)時,不應產(chǎn)生微光。
5.2.1.5軟件能夠顯示安裝位置、設備名稱、編號、室外誘導標志大小類型、設備連接關系、所屬指揮(分)中心等信息。
5.2.1.6軟件能夠管理所有用戶,對用戶名稱、登錄口令、所屬指揮(分)中心、控制權限等信息進行管理,管理所有日志記錄。
5.2.1.7軟件應能記錄系統(tǒng)的登錄/退出記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內容的發(fā)布記錄等信息。并能查詢、打印這些記錄。
5.2.1.8軟件應有時鐘同步功能,為所有控制計算機和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提供基準時鐘,以供時鐘校正。
5.2.1.9軟件應為中文用戶界面,要求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誤操作能夠恢復,不能引起死機。
5.2.2文字、圖形信息編輯和顯示
5.2.2.1系統(tǒng)應能顯示國標一、二級字庫中的所有漢字、GB 2312指定的全部漢字和數(shù)字字符及簡單圖形,漢字點陣可以是16×16、20×20、24×24、28×28、32×32,數(shù)字點陣、英文字母點陣可以是16×8、20×10、24×12、28×14、32×16。
5.2.2.2系統(tǒng)基本功能應支持流行的多媒體圖形文件格式,如BMP、JPG、GIF等圖形格式,系統(tǒng)支持的圖形文件格式可通過升級擴展。AVI、MPEG、動態(tài)GIF、FLC(3DS動畫文件)等動態(tài)文件格式為可選功能。
5.2.2.3單色誘導標志應具有清屏(全黑)、靜止顯示、左移、右移、上移、下移、橫百頁窗、豎百頁窗、飛入飛出、滾屏顯示等顯示效果。
5.2.2.4雙基色誘導標志除具有單色誘導標志的功能外,還應具有如下功能:
a)動畫功能;
b)文字顯示功能要求文字顯示穩(wěn)定、清晰無串擾;
c)灰度功能。每種基色要求具有至少16個灰度等級。
5.2.2.5三基色誘導標志要求具有雙基色誘導標志具有功能,每種基色要求具有至少256個灰度等級。
5.2.3交通信息發(fā)布
5.2.3.1交通信息發(fā)布基本方式
系統(tǒng)應能提供以下兩種基本信息發(fā)布方式:
a)通用信息顯示:能顯示通用的交通信息,如交通法規(guī)、宣傳標語等,根據(jù)設定好的顯示時間,多條信息輪流播放。信息內容、顯示時間可通過系統(tǒng)更改;
b)人工誘導顯示:將天氣狀況、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交通擁堵等信息人工通過控制系統(tǒng)發(fā)往LED道路交通誘導標志顯示??稍O定為發(fā)送后立即顯示或設定好后由控制系統(tǒng)定時發(fā)送顯示。
5.2.3.2交通信息發(fā)布可選方式
自動誘導顯示:由誘導軟件自動根據(jù)來自交通流實時動態(tài)信息檢測系統(tǒng)所收集的實時交通流數(shù)據(jù)按預先設定的算法計算生成誘導信息,如交通流量數(shù)據(jù);停車場車位信息;交通擁堵信息;突發(fā)性事件信息等,生成的誘導信息經(jīng)人工確認后,再發(fā)送到LED道路交通誘導標志顯示。
5.2.3.3發(fā)布控制方式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有兩種控制方式:
a)將顯示的內容預先存儲到本地的存儲介質備用,在通訊斷開等情況下,誘導標志根據(jù)本地存儲的內容進行顯示;
b)通過誘導系統(tǒng)實時地控制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內容的顯示。
5.2.4調光功能
5.2.4.1調光功能要求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有手動和自動調光功能,根據(jù)環(huán)境照度分1至8級可調。
5.2.4.2自動調光功能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設置環(huán)境照度檢測裝置,根據(jù)環(huán)境照度調整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亮度,以避免夜間照度較低時形成眩光,影響信息的視讀。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進行調光控制時,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最小亮度應在最高亮度的10%以下。
5.2.4.3手動調光功能
當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亮度衰減至初始亮度的80%及以下時,可通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系統(tǒng)軟件調高亮度,用以亮度補償。
5.3光學性能
5.3.1亮度要求
對于單色、雙基色、三基色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不同顏色時測量軸方向上的亮度指標如下:
a)紅色:不小于2500cd/m2;
b)綠色:不小于4500cd/m2;
c)雙基色(黃色):不小于7000cd/m2;
d)三基色(白色):不小于8000cd/m2。
以此為基礎,在各個方向上的亮度最小百分比見表1。
5.3.2發(fā)光均勻性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各部分應發(fā)光均勻,在顯示同一顏色時,在均勻分布的各個測量點(該點是直徑為至少100mm的圓,并至少包含16個像素)的亮度平均值應符合表1規(guī)定,這些點中任意兩點1和2,其同一方向上亮度B1和B2之間的亮度梯度不得超過1.5×B0/cm,即
5.3.3失控點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失控點應不大于萬分之三,且為離散分布。
5.4色度性能
5.4.1誘導標志基底顏色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基底應為黑色。
5.4.2發(fā)光顏色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中使用的各種顏色LED的色度性能應符合表2規(guī)定。
5.4.3三基色誘導標志基色主波長規(guī)定
對于用紅綠藍LED組合成三基色的誘導標志,其三種基色主波長范圍和同一誘導標志的主波長偏差規(guī)定如下:
——紅色:主波長范圍620nm~630nm,主波長偏差不大于±5nm;
——綠色:主波長范圍520nm~530nm,主波長偏差不大于±5nm;
——藍色:主波長范圍465nm~480nm,主波長偏差不大于±3nm。
5.4.4顏色色品圖
顏色色品圖見附錄A。
5.5功率
單色和雙基色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亮度對應的功率如表3。
5.6電氣安全性能
5.6.1絕緣電阻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0MΩ。
5.6.2介電強度
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施加50Hz、有效值1500V正弦交流電壓,歷時1min,漏電流為3mA時,應無火花、飛弧和擊穿現(xiàn)象。
5.6.3漏電流
每平方米面積上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對地漏電流應不超過5mA。
5.6.4安全接地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設安全保護接地端子,接地端子與機殼連接可靠,接地端子與機殼的接觸電阻應小于0.1Ω。保護接地端子應有標記。在熔斷器和開關電源處應有警告標志。
5.6.5電源適應性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適合電網(wǎng)波動要求,在以下條件下應可靠工作:
a)電壓:交流220V±15%或交流380V±15%;
b)頻率:50Hz±2Hz。
5.6.6防雷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采取必要的防雷保護措施,如避雷器等。
5.6.7溫升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在正常使用時在達到熱平衡后金屬部分的溫升不超過45K,絕緣材料的溫升不超過70K。
5.7物理接口的要求
5.7.1通用要求
物理接口應選擇包括RS-232-C數(shù)據(jù)終端設備接口和(或)以太網(wǎng)口,接口與外部的連接應便于安裝和維護,并采取防水、防塵等措施。
5.7.2RS-232-C數(shù)據(jù)終端設備接口的要求
RS-232-C數(shù)據(jù)終端設備接口的實現(xiàn)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字節(jié)結構為一個起始位,八個數(shù)據(jù)位,一個校驗位,一個結束位;
b)接口提供的信號應至少包括下列信號:邏輯地、數(shù)據(jù)發(fā)送、數(shù)據(jù)接收;
c)接口支持比特率至少應包括9600bit/s。
5.7.3以太網(wǎng)口的要求
以太網(wǎng)口應符合IEEE802.2/3的規(guī)定。
5.8通信規(guī)程
5.8.1通用要求
通信規(guī)程的通用要求如下:
a)通信規(guī)程:按GB/T 3453;
b)通信方式:異步,半雙工或雙工;
c)通信加密:對于使用公共網(wǎng)絡進行通訊的系統(tǒng)應進行通信協(xié)議加密或硬件加密;
d)24h失誤次數(shù):不大于2次。
5.8.2通信規(guī)程表
前端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機之間的通信表分為如下三種:
a)用于建立前端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機相互之間邏輯鏈路的通信規(guī)程表;
b)上載的通信規(guī)程表;
c)下載的通信規(guī)程表。
5.8.3通信內容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機之間的通信內容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上傳信息和中心控制機下傳信息。
a)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上傳信息: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故障信息: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控制電路故障、顯示模塊故障、顯示單元故障、顯示模組電源故障、交流電故障、防雷器故障、光敏部件故障和溫度異常故障等,如有故障發(fā)生,應及時向中心控制機發(fā)送故障信息及故障發(fā)生變化后的信息;
——工作信息:應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當前的工作狀態(tài)、顯示內容、顯示方式等信息;
——時間信息:應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當前的實時時間信息“年、月、日、時、分、秒”;
——控制箱的開關門報警功能。
b)中心控制機下傳信息:
——控制開關機;
——方案下發(fā);
——狀態(tài)查詢信息:用于查詢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當前工作狀態(tài)及故障情況;
——時間信息:用于校準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時間,應包括“年、月、日、時、分、秒”;
——其他人工指定命令。
5.9環(huán)境適應性能
5.9.1耐低溫性能
對于A級耐溫性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在-40℃條件下,按6.10.1的方法試驗8h,LED道路
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能正常啟動并工作。
對于B級耐溫性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在-20℃條件下,按6.10.1的方法試驗8h,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能正常啟動并工作。
5.9.2耐高溫性能
在55℃條件下,按6.10.2的方法試驗8h,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能正常啟動并工作。
5.9.3耐濕熱性能
在溫度40℃,相對濕度(98±2)%條件下,按6.10.3的方法試驗48h,產(chǎn)品應能正常啟動并工作。
5.9.4防塵等級
防塵等級應不低于GB 4208規(guī)定IP5X,即防塵。按6.10.4進行試驗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內無滑石粉沉積。
5.9.5防水等級
防水等級不低于GB 4208規(guī)定IPX3,即防淋水。按6.10.5進行試驗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內部的帶電部件或絕緣體上無水的痕跡,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內部無積水。
5.9.6耐機械振動性能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通電工作時,在振動頻率1Hz~150Hz的范圍內按6.10.6的方法進行掃頻試驗,試驗后功能正常,結構不受影響,零部件無松動。
5.9.7耐鹽霧腐蝕性能
產(chǎn)品的印刷電路板、外殼防腐層和像素及其支撐底板(其它部件由供需雙方協(xié)定)按6.10.7的方法,經(jīng)過168h的試驗后,應無明顯銹蝕現(xiàn)象,金屬構件應無紅色銹點,印刷電路板經(jīng)過24h自然晾干后功能正常。
5.9.8抗風性能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結構應穩(wěn)定,承受由40m/s的風速產(chǎn)生的風壓后,不影響標志板的使用性能,由此產(chǎn)生的永久幾何變形量應不大于2mm。
5.9.9耐候性能
產(chǎn)品的外殼防腐層、像素及其支撐底板(其它部件由供需雙方協(xié)定)按6.10.9經(jīng)過兩年自然曝曬試驗或經(jīng)過人工加速老化試驗累積能量達到3.5×106kJ/m2后,誘導標志外觀應無明顯褪色、粉化、龜裂、溶解、銹蝕等老化現(xiàn)象,應能承受一定的沖擊力,按6.10.9.3規(guī)定試驗時,被沖擊面不應破裂。
5.9.10可靠性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像素的年失控率應不大于萬分之三;亮度的年衰減值與屏體的初始亮度之比應不大于20%;整體產(chǎn)品的平均無故障運行時間MTBF應不小于10000h。
6試驗方法
6.1試驗條件
一般試驗條件如下:
a)環(huán)境溫度:15℃~35℃;
b)相對濕度:35%~75℃;
c)大氣壓力:85kPa~106kPa。
6.2分類、命名和標識
目測檢查,判斷是否符合4.1、4.2、9.1要求。
6.3外觀、結構和尺寸檢驗
外觀用目測和手感法。
標志產(chǎn)品的結構和尺寸,用分辨力0.5mm、精度A級的鋼板尺或卷尺,精度0.02mm的通用量具進行測量,按5.1.4中公式計算,判斷是否符合5.1.4要求。
6.4功能測試
6.4.1系統(tǒng)管理功能測試
目測判斷是否能實現(xiàn)5.2.1規(guī)定的各項系統(tǒng)管理功能。
6.4.2文字、圖形編輯和顯示測試
6.4.2.1目測判斷是否能顯示5.2.2.1規(guī)定內容。
6.4.2.2目測判斷是否能處理5.2.2.2規(guī)定文件格式。
6.4.2.3對單色交通誘導標志通過目測檢查移入移出方式及顯示方式,判斷是否符合5.2.2.3要求。
6.4.2.4對雙基色交誘導標志通過目測,用放映計算機動畫進行對比檢查動畫功能。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計算機監(jiān)視器進行對比檢查文字顯示功能,用專用測試軟件檢查其灰度功能,判斷是否符合5.2.2.4要求。
6.4.2.5對全彩色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按6.4.2.4方法進行上述動畫、文字、灰度功能檢查,判斷是否符合5.2.2.5要求。
6.4.3交通信息發(fā)布測試
目測判斷是否能實現(xiàn)5.2.3規(guī)定的交通信息發(fā)布方式。
6.5光學性能
6.5.1試驗條件
光學性能的試驗條件如下:
a)試驗暗室、裝置及設備應符合GB 4599-2007中6.1規(guī)定;
b)配光性能測試距離應大于15m,并應符合照度與距離平方成反比定律;
c)測量儀器的受光面直徑對試樣的基準中心的張角介于10′~1°之間;
d)測量時,實際測量位置與規(guī)定位置的偏差不超過±15′。
6.5.2額定電壓下點亮試樣,待試樣發(fā)光趨于穩(wěn)定后,均勻選取8個測量點,測量5.3.1中規(guī)定各方向上的亮度,其亮度平均值和亮度梯度判斷是否符合5.3.1、5.3.2要求。測量發(fā)光均勻性時在最大亮度、最高灰度下測量。
6.5.3檢查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失控點
用目測法檢查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失控點,分別計算出紅色像素PTR、藍色像素PTB、綠色像素失控率PTG,取PTR、PTB、PTG中最高值認定為誘導標志像素失控率PT。判斷是否符合5.3.3要求。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最高灰度級紅色,用目測法數(shù)出不亮的像素數(shù)PF;
——清屏,用目測法數(shù)出紅色常亮像素數(shù)PL;
——用公式PTR=(PF+PL)/P算出紅色像素失控率,P為全誘導標志像素總數(shù)(P若小于一萬,則按一萬計算);
——用同樣的方法可測算出藍色像素失控率PTB和綠色的像素失控率PTG。
6.6色度性能
6.6.1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外殼、基底以及發(fā)光像素不發(fā)光時的顏色采用目測法。
6.6.2對于單色和雙基色誘導標志顏色的測量在標準暗室中用色測量儀器直接讀取色品坐標,當讀取整個版面的色品坐標時觀測距離應不小于3m。將測試結果表示在附錄A上看其是否在規(guī)定的界限內。
6.6.3對于三基色誘導標志顏色的測量采用色測量儀器測量主波長和主波長偏差,判斷測量結果是否符合5.4.3要求。
6.7功率測量
用精度1.0級測量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樣品功率,計算單位面積的功率,判斷是否符合5.5要求。
6.8電氣安全性能
6.8.1絕緣電阻
用精度1.0級、500V的兆歐表在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測量。
6.8.2介電強度
用精度1.0級的耐電壓測試儀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測量。
6.8.3對地漏電流
在1.1倍額定電源電壓下,測試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接線端子對金屬外框之間的對地漏電流。
6.8.4接觸電阻
用精度0.5級、分辨力0.01Ω的電阻表在機殼頂部金屬部位與安全保護接地端子之間測量。
6.8.5電源適應性試驗
6.8.5.1用可調交流電源給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供電,對于工作電壓為220V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測試電壓分別調整為187V→200V→220V→240V→253V→230V→210V→187V;對于工作電壓為380V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測試電壓分別調整為323V→345V→380V→415V→437V→405V→365V→323V。每調整到一檔電壓并穩(wěn)定工作半小時后,都分別開啟和關閉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開關,檢查邏輯和功能,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6.5要求。
6.8.5.2采用可變頻電源,電源電壓保持在220V或380V,將電源頻率分別調整為48Hz、49Hz、50Hz、51Hz、52Hz,每調整到一個頻率并穩(wěn)定工作半小時后,都分別開啟和關閉誘導標志電源開關,檢查邏輯和功能,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6.5要求。
6.8.6防雷試驗
目測檢查是否有避雷器等防雷措施。
6.8.7溫升試驗
在正常使用一小時后,用點溫度計測試各可觸及點溫度,判斷是否符合5.6.7要求。
6.9通信規(guī)程
將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連接到系統(tǒng)中后,連續(xù)運行24h,累計失誤次數(shù)判斷是否符合5.8.1要求。
6.10環(huán)境適應性能
6.10.1低溫試驗
6.10.1.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1的要求。
6.10.1.2試驗程序
根據(jù)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工作耐溫性,試驗按A、B兩種等級進行;
a)A級耐溫性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將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試樣與試驗箱內壁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在環(huán)境溫度為-40℃±3℃條件下放置2h后,接通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觀察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是否能正常點亮,然后在工作狀態(tài)下經(jīng)受8h試驗,試驗中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是否正常,試驗后取出試樣,在室溫下恢復2h,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1要求;
b)B級耐溫性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
將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試樣與試驗箱內壁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在環(huán)境溫度為-20℃±3℃條件下放置2h后,接通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觀察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是否能正常點亮,然后在工作狀態(tài)下經(jīng)受8h試驗,試驗中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是否正常,試驗后取出試樣,在室溫下恢復2h,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1要求。
6.10.2高溫試驗
6.10.2.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2的要求。
6.10.2.2試驗程序
將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試樣與試驗箱內壁的距離應不小于100mm,以額定電壓點亮試樣進行試驗,試驗溫度55℃±2℃,試驗中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是否正常,持續(xù)8h后,取出試樣,在室溫下恢復2h,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2要求。
6.10.3濕熱試驗
6.10.3.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3的要求。
6.10.3.2試驗程序
將試樣置于40℃±1℃溫度、98%±2%濕度環(huán)境中,以額定電壓點亮試樣并經(jīng)過時間為48h的濕熱試驗后,打開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開關,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3要求。
6.10.4防塵試驗
試驗在粉塵試驗箱內進行,箱內氣流使滑石粉保持懸浮狀態(tài)。每立方米內應含滑石粉2kg。粉的粒徑范圍為1μm~75μm,其中至少有50%(質量)的粒徑小于5μm。不得用使用過20次以上的滑石粉來試驗。
試驗程序如下:
a)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掛在粉塵箱外面,在額定電壓下工作1h;
b)將正在工作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以最小的擾動放到粉塵箱內;
c)關上粉塵箱的門;
d)啟動風扇或風機,使滑石粉懸??;
e)1min后關掉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開關,在滑石粉保持懸浮狀態(tài)下冷卻3h。
試驗后目視檢驗判斷是否符合5.9.4要求。
6.10.5防水試驗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防水試驗要求如下:
a)打開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開關,使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b)用淋水裝置噴水10min。淋水裝置要求如下:
——半圓形管的半徑最大1m,并與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尺寸和位置相適應;
——管子上打孔應使水直接噴向圓的中心,裝置入口處的水壓應約為80kPa;
——管子應擺動120°,垂線兩側各60°,完整擺動一次(2×120°)的時間約4s;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安裝在管子的旋轉軸線以上,使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兩端都能充分地噴到水。試驗時燈具應繞其垂直軸旋轉,轉速為1r/min;
c)10min后,關掉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電源開關使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自然冷卻,同時繼續(xù)噴水10min;
d)試驗后目視檢驗判斷是否符合5.9.5要求。
6.10.6振動試驗
6.10.6.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10的要求。
6.10.6.2試驗程序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通電工作時進行掃頻試驗。在1Hz→9Hz時按振幅控制,振幅3.5mm;9Hz~150Hz時按加速度控制,加速度為10m/s2。1Hz→9Hz→150Hz→9Hz→1Hz為一個循環(huán);共經(jīng)歷20個循環(huán)后,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6要求。
6.10.7鹽霧試驗
6.10.7.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17的要求。
6.10.7.2試驗程序
將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內。試驗箱溫度為35℃±2℃,鹽霧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5%±0.1%,鹽霧沉降率范圍為1.0mL/(h?80cm2)~2.0mL/(h?80cm2),在168h內每隔45min噴霧15min進行試驗。試驗后用流水清洗掉試樣表面的沉積物,再在蒸餾水中漂洗,洗滌水溫不應超過35℃,然后恢復放置1h,檢查試樣,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7要求。
6.10.8風壓試驗
6.10.8.1試驗裝置
用沙袋進行模擬風壓試驗,試驗裝置由基座和支撐臂構成,需有足夠的穩(wěn)定性和靈活性以方便支撐的平放和側放。
6.10.8.2試驗方法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模擬風壓試驗方法如下:
a)將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面向下水平安裝在支撐臂上,穩(wěn)定10min,用6.3規(guī)定的量具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結構尺寸進行測量;
b)把沙袋均勻地加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背面上,沙袋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垂直投影面產(chǎn)生的正壓強為1.5kN/m2,加載持續(xù)10min之后卸去沙袋,立即對受試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進行測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8要求;
c)將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面向上水平安裝在支撐臂上,穩(wěn)定10min,用6.3規(guī)定的量具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結構尺寸進行測量;
d)把沙袋均勻地加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顯示面上,沙袋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垂直投影面產(chǎn)產(chǎn)生的正壓強為1.5kN/m2,加載持續(xù)10min之后卸去沙袋,立即對受試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進行測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8要求。
6.10.9耐候性能試驗
6.10.9.1一般要求
耐候性能可用自然曝曬試驗和人工加速老化試驗兩種方法檢測。
6.10.9.2自然曝曬試驗按照GB/T 3681的規(guī)定進行。
6.10.9.3人工加速老化試驗
人工加速老化試驗要求如下:
a)試樣的取位和準備條件:做老化試驗的試樣原則上應從產(chǎn)品上截取,取樣困難時,經(jīng)質檢部門同意可用小樣替代,但小樣的處理工藝應與整體產(chǎn)品相同;
b)試樣的數(shù)量:外殼及支撐底板取9塊,其中6塊用于試驗,3塊用于作參比樣,放于暗室保存。
像素12只,6只用于試驗,6只用于參比樣,放于暗室保存;
c)試樣的大?。ㄏ袼爻猓簯恍∮?5mm×142mm;
d)試驗設備:水冷氙弧燈人工加速耐候性試驗箱;
e)試驗條件:試樣受到的光譜波長為300nm~890nm之間的輻射照度1000W/m2,低于300nm的輻射照度不得大于1W/m2,試樣受到的輻射照度的不均勻性不得大于10%;試驗過程中采用連續(xù)照射,周期性噴水,噴水周期為18min/120min(噴水時間/不噴水時間),即每120min,噴水18min;
黑板溫度65℃±3℃,噴淋和氙燈冷卻用水為導電電阻大于1MΩ?cm的純凈水;
f)累積輻射能量計算:
6.10.9.4沖擊試驗
將受試面水平向上,在0.76m高度上用Φ13mm的鋼球自由跌落到受試面中間部位上,檢查被沖擊面,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9.9的要求。
6.11可靠性試驗
按GB/T 5080.7規(guī)定進行。
7檢驗規(guī)則
7.1型式檢驗
7.1.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chǎn)品試制定型鑒定或老產(chǎn)品轉廠生產(chǎn);
b)正式生產(chǎn)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
c)產(chǎn)品停產(chǎn)半年以上,每年一次;
d)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7.1.2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中隨機抽取三個完整的標志產(chǎn)品。
7.1.3型式檢驗的項目及順序按表3規(guī)定執(zhí)行。
7.2出廠檢驗
7.2.1對成品逐一進行出廠檢驗。
7.2.2出廠檢驗項目見表3。
7.3判定規(guī)則
7.3.1型式檢驗中,除環(huán)境試驗以外其它性能不合格時,該次型式檢驗為不合格;若環(huán)境試驗項目出現(xiàn)不合格,應在同一批產(chǎn)品中加倍抽取樣品,對不合格項進行檢驗,若仍不合格,則該型式檢驗批產(chǎn)品判為不合格。
7.3.2出廠檢驗中,若出現(xiàn)一項不合格,該產(chǎn)品判定為不合格。應返修,返修后重新檢驗,至合格為止。
8安裝和使用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安裝和使用應遵循以下原則:
a)安裝位置應利于駕駛員和行人觀察,前50m的路肩上不要有影響顯示的樹木或其他高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下沿的遮擋物;
b)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設置應保證下游有分流的支路和足夠的選擇判斷時間;
c)不妨礙行人及車輛通行;
d)操作人員應能便利、安全地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進行保養(yǎng)、維修;
e)使電源線路和信息傳輸線路盡可能最短;
f)無論采用單立柱、F桿或龍門架等何種安裝形式,應由有相關資質單位或注冊人員進行設計,
安裝柱、基礎和緊固件等安裝材料的強度應與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尺寸和重量相適應,并應適當考慮交通意外情況;
g)單幅誘導信息量不宜多,圖片、文字等誘導信息的尺寸不宜小,簡潔明了,以保證誘導效果。
9標識、包裝、運輸與貯存
9.1標識
9.1.1產(chǎn)品標識
產(chǎn)品標識可采用銘牌或直接噴刷、印字等形式,標識應清晰,易于識別且不易隨自然環(huán)境的變化而褪色、脫落。產(chǎn)品標識上應注明:
a)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及商標;
b)產(chǎn)品名稱及型號規(guī)格;
c)產(chǎn)品編號;
d)生產(chǎn)日期。
9.1.2包裝標識
包裝上應標有“小心輕放”、“注意防潮”等圖案,還應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產(chǎn)品包裝箱上印刷以下內容:
a)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地址及商標;
b)產(chǎn)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及數(shù)量;
c)重量;
d)外形尺寸。
9.2包裝
9.2.1包裝要求
包裝須符合防潮、防震、防腐要求,內部用瓦楞紙箱加聚胺脂泡沫塑料緩沖,包裝應牢固可靠,能適應常用運輸工具運送。
9.2.2產(chǎn)品包裝箱文件
產(chǎn)品包裝箱內應隨帶如下文件:
a)產(chǎn)品合格證;
b)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c)裝箱單;
d)隨機備用附件清單;
e)接線圖、安裝圖、支撐架結構圖、基礎設計示意圖;
f)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9.3運輸
包裝好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可用常規(guī)運輸工具運輸,運輸過程應避免雨雪淋襲、太陽曝曬、接觸腐蝕性氣體及機械損傷。
9.4貯存
9.4.1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貯存溫度范圍0℃~40℃,相對濕度不大于80%。
9.4.2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應貯存于通風、干燥、無酸堿及腐蝕性氣體的倉庫中,周圍應無強烈的機械振動及強磁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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