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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fā)布!

來源:環(huán)保節(jié)能網
時間:2022-06-21 15: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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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fā)布!日前,四川省財政廳就《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詳情如下:

日前,四川省財政廳就《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詳情如下:

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PPP)項目信息公開管理,持續(xù)推動PPP項目高標準、規(guī)范化、多領域實施,推進我省PPP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川府發(fā)〔2015〕45號)、《財政部關于修訂發(fā)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110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綜合信息平臺是指由財政部建立的全國PPP綜合信息管理和發(fā)布平臺()。

第三條綜合信息平臺信息公開管理分為信息填報審核、財承監(jiān)測、績效管理及參與方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

第四條綜合信息平臺信息公開管理遵循“財政牽頭、部門協(xié)作、規(guī)范有序、公開透明、屬地錄入、層級負責”的

原則,市縣層面的管理工作由市縣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省級層面的管理工作由財政廳牽頭負責,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以下簡稱“省PPP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綜合信息平臺按照項目所處階段分為儲備清單和管理庫,項目信息由財政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實施機構、社會資本、金融機構、項目公司、咨詢機構、專家等PPP項目參與方錄入。市縣財政部門對PPP項目各參與方所錄入的項目信息進行確認并報省PPP中心審核通過后,報財政部終審。

第六條各級財政部門分級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本行政區(qū)域內的PPP項目信息和PPP項目參與方信息公開工作。

第二章信息管理

第七條信息填報審核涉及PPP項目“新增入庫”“階段轉化”“信息變更”“項目退庫”等事項,應按照綜合信息平臺管理要求填錄相關信息,向省PPP中心報送申請文件,提交相應的項目資料。

(一)新增入庫。申請納入綜合信息平合儲備清單管理的項目,應來文明確項目名稱、總投資、行業(yè)領域、回報機制、合作期限、運作模式、項目概況以及實施機構等信息。

(二)階段轉化。申請從儲備清單轉入管理庫準備階段的項目,應同步提交項目立項(可研)批復或資產評估報告、

“兩評一案”、財政部門對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的驗證文件、政府對實施方案的審核意見等資料。完成采購的項目,應及時申請從采購階段轉入執(zhí)行階段,并同步提交項目采購相關資料、項目合同以及政府及相關部門關于項目合同的審核意見等資料。

(三)信息變更。申請信息變更的項目,應根據具體變更事項,結合項目實際所處階段,提交相應的項目資料。對涉及項目“兩評一案”調整的,應重新進行論證,并提交相關批復。對涉及項目建設內容調整的,應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并提交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四)項目退庫。因特質發(fā)生改變或自愿放棄采用PPP模式實施,申請退出綜合信息平臺的管理庫項目,應同步提交政府及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已完成采購的項目,應同步提交社會資本意見等資料。

第八條省PPP中心受理市縣申請后,按程序進行審核,對審核未通過項目指導市縣修改完善;對審核通過項目及時通知市縣,并對申請轉入管理庫、退庫等事項同步提交財政部終審。

第九條綜合信息平臺每年4月開放財承監(jiān)測模塊更新權限,市縣財政部門應參照前五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平均增長率審慎確定未來年度增幅,同步根據項目推進實際進度,動態(tài)調整項目未來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真實反映當地財政年度支出責任實際情況。

第十條市縣財政部門應運用綜合信息平臺績效管理模塊開展項目績效管理工作,錄入項目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并將績效監(jiān)控、績效評價及績效結果應用情況上傳至績效管理模塊。

第三章信息公開

第十一條PPP項目信息和PPP項目參與方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信息公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十二條PPP項目參與方信息公開的方式為主動公開。PPP項目參與方信息錄入主體對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第十三條儲備清單項目信息由行業(yè)主管部門(或政府指定的機關、事業(yè)單位)錄入、更新。管理庫項目準備階段、采購階段的信息主要由項目實施機構、本級財政部門錄入、更新。執(zhí)行階段的信息主要由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公司(未設立項目公司的為社會資本)、金融機構、本級財政部門錄入、更新。

第十四條PPP項目信息通過綜合信息平臺及財政廳門戶網站向社會發(fā)布。財政廳按季編印全省PPP項目推進情況報告并適時發(fā)布融資成本、民企參與等分析報告。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五條市縣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本級PPP項目信息公開情況的跟蹤管理,組織、協(xié)調PPP項目參與方及時錄入、更新和公開項目信息。財政廳定期對管理庫全部PPP項目信息錄入、更新和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六條財政廳建立與財政部當地監(jiān)管局的PPP項目信息共享機制,主動接受財政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PPP項目信息公開情況向項目參與方提供反饋意見,參與方應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第十七條處于準備、采購階段的管理庫項目,項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過6個月。處于執(zhí)行階段的管理庫項目,項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過12個月。逾期未按要求更新項目信息的,綜合信息平臺將自動顯示項目處于停滯狀態(tài),財政廳將督促項目參與方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

第十八條對未納入管理庫自行以PPP名義實施的項目,以及違反信息公開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的項目,不得安排PPP項目相關財政資金。

第十九條經查實PPP項目參與方未按照規(guī)定錄入、更新信息或存在其他不當情形的,財政廳將責令其限期改正。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財政廳將按相關規(guī)定將項目從管理庫中清退,并對PPP項目參與方進行通報。

第二十條財政廳優(yōu)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以及鄉(xiāng)村振興、生態(tài)環(huán)保、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領域有一定收

益的公益性項目,省級新區(qū)、高新區(qū)、經開區(qū)等區(qū)域項目和省級重點項目納入綜合信息平臺管理。根據項目成熟度,向中國PPP基金、國內金融機構予以重點推薦。第二十一條財政廳將依托綜合信息平臺對市縣政府按效付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持續(xù)優(yōu)化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實施的信用環(huán)境。對未嚴格執(zhí)行按效付費管理相關要求的,財政廳將不予受理項目新增入庫。

第二十二條財政廳根據市縣政府入庫項目情況和PPP工作整體績效,綜合考慮PPP項目年度支出責任,按照因素分配辦法對市縣政府給予定向財力補助。對所屬行業(yè)PPP專項獎補政策給予支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fā)30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