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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燒項目如何從“鄰避”到“鄰利”?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6-11-25 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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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燒項目如何從“鄰避”到“鄰利”?   當前我省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中存在哪些問題?如何依法推動相關工作有序進行?11月24日下午,省人大環(huán)資委負責人介紹了《廣東省人民

   當前我省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中存在哪些問題?如何依法推動相關工作有序進行?11月24日下午,省人大環(huán)資委負責人介紹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工作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據悉,本月底,該《草案》將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

  現狀??生活垃圾日產生量達10萬噸

  當前,我省大部分地區(qū)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鄰避”問題,成為影響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的瓶頸。

  今年9月和10月,省人大環(huán)資委、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等單位組成調研組赴汕頭、湛江、茂名等地實地調研,期間發(fā)現了不少問題,如因為“鄰避”問題,部分項目無法按期開工建設,有些至今仍未能完成選址。

  但推動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卻是我省面臨的一項刻不容緩的工程。記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居民生活垃圾日產生量達10萬噸,且每年仍以2%速度增長,增量很快。同時,歷史上形成的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還寄存了大量垃圾,存量巨大。

  “實際上,因居民生活垃圾無害化設施未能建起來,不少地方,特別是粵東、粵西地區(qū)部分縣(區(qū))被迫沿用簡單填埋垃圾的做法,造成土壤、河流水體、大氣等方面環(huán)境污染加劇,垃圾圍城、圍村現象突出。”會上,參與了此次調研的省人大環(huán)資委副主任委員黃誠寬說。

  對策??建立健全長期生態(tài)補償長效機制

  在建設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過程中,如何化“鄰避”為“鄰利”?記者了解到,《草案》以科學選址、集中建設、長期補償、各方受益作為立法指導思想,為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平穩(wěn)順利進行提供立法引領和保障。

  記者從會上獲悉,首先,《草案》明確了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的公益性,強調選址建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規(guī)定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規(guī)劃、選址、建設應當堅持的原則。同時,突出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的科學性和公正性,規(guī)定要堅持“規(guī)劃先行”,進行選址方案比選。

  “要充分聽取周邊居民、專家以及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鼓勵采取原地擴建、改建和采用產業(yè)園建設等先進處理模式,避免垃圾處理設施重復選址和分散選址。”黃誠寬說。

  同時,《草案》還明確要建立健全長期生態(tài)補償的長效機制,兼顧和平衡各有關方面的利益。“這是我們在多地調研中總結出來的經驗。要根據我省各地的實踐,建立和完善生態(tài)補償機制,平衡好各方利益,以推動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工作有序、順利開展。”黃誠寬說。

  最后,《草案》提出對既有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和改造升級的要求,同時還明確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支持和參與,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強調公眾的全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