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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碳交易市場進程最新動態(tài):自愿減排項目核證減排量抵消機制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6-08-31 15: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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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碳交易市場進程最新動態(tài):自愿減排項目核證減排量抵消機制   在七個區(qū)域碳交易市場試點3年后,全國碳市場目前已漸行漸近。國家發(fā)改委2016年1月份印發(fā)了《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

   在七個區(qū)域碳交易市場試點3年后,全國碳市場目前已漸行漸近。國家發(fā)改委2016年1月份印發(fā)了《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對全國碳市場建設作出了統(tǒng)一部署,要求確保2017年啟動全國碳市場;3月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送審,并被國務院辦公廳列入立法計劃預備項目;6月13日,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劉鶴主持召開發(fā)改委改革專題會議,提出要“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全國碳市場建設全面進入快車道,2016年也將成為碳市場從“試點”走向“全國”的關鍵年度。

  自2013年以來,我國已在七個省市陸續(xù)展開碳交易試點工作,在市場體系構建、配額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測量、報告與核查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索,為全國碳市場的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結合試點經驗,《管理條例》基本明確了全國碳市場的總體框架以及管理規(guī)則,但交易平臺設置、配額分配及使用規(guī)則、交易主體準入、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消機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場衍生的碳金融體系發(fā)展等具體問題則仍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明確。

  關于交易平臺設置

  對于未來的全國碳市場來說,到底是在一家交易所集中交易,還是在統(tǒng)一規(guī)則下由多家交易所分散交易,目前尚存爭議。

  集中交易模式的優(yōu)勢是便于統(tǒng)一標準、集中管理,有利于價格發(fā)現;同時也契合我國節(jié)能減排行動“自上而下”的推進路徑,便于國家主管部門靈活調整,使碳交易機制與其他能源氣候政策形成合力。但由于擬建的全國碳市場預計將覆蓋全球最大的40億噸碳配額,巨大的體量對交易平臺以及交易規(guī)則的設計完善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市場設立初期,單一交易平臺如果存在交易規(guī)則的不完善,可能會對市場造成較大的沖擊,也缺乏競爭機制,不利于促進規(guī)則相關服務的優(yōu)化。

  分散交易的模式是指在嚴格統(tǒng)一的核算標準與交易規(guī)則下,由多個交易平臺同時進行交易,通過自由競爭、優(yōu)勝劣汰的方式,促進市場體系的成長和完善。分散交易是目前歐美碳市場所采用的主要模式:一是設定統(tǒng)一、明確、公開的碳排放核算標準,保證不同市場交易的標的具有絕對的同質性,杜絕跨市場套利空間;二是設定統(tǒng)一的注冊登記系統(tǒng),保證跨市場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在保證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多家交易機構同時開展碳交易,有利于交易平臺之間引入競爭,倒逼提升服務水平和創(chuàng)新動力,加快我國碳市場的成熟和完善。

  此外,在分散交易模式下,地方交易平臺可嘗試構建“交易平臺聯(lián)盟”等合作機制,實現會員資格互認,或者借助金融機構經營網點實行代理開戶等服務,優(yōu)化開戶注冊和賬戶管理流程,提高跨市場交易便利度等方式,真正推動全國碳市場的一體化發(fā)展。

  關于配額分配與使用

  配額的初始分配是碳市場的核心要件,從國際市場和國內試點經驗看,也是決定市場運行平穩(wěn)性、有效性以及減排效果的關鍵要素。按照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的總體安排,要在2017年啟動全國碳市場,就需要在今年完成配額分配方案的設計,這也是2016年我國碳市場建設從試點走向全國過程中最為關鍵的任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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