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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 退車可申請退還購置稅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9-05-27 0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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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 退車可申請退還購置稅  5月24日,財政部發(fā)布的《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就車輛購置稅發(fā)布

  5月24日,財政部發(fā)布的《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就車輛購置稅發(fā)布了九條有關具體政策?;蚴艽讼⒂绊懀?月24日,一汽夏利、亞星客車、一汽轎車、北汽藍谷等汽車股股價紛紛上漲。

  《每日經(jīng)濟新聞》了解到,早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就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購置稅法》),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于2019年7月1日起實行。

  “相較2018年底發(fā)布的《購置稅法》,此次《公告》中的購置稅稅率沒有改變,仍為10%。”中國汽車工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助理許海東對記者說,《公告》只是對《購置稅法》執(zhí)行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一些個別情況做了說明,法律層面的要求更加嚴格。

  記者注意到,《公告》對《購置稅法》中提及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計算方法。如《購置稅法》中規(guī)定,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yè)或者銷售企業(y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在此次發(fā)布的《公告》中,明確了退還購置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即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舉例來說,如果車主買了一輛27萬元的車,按購置稅稅率10%計算,加上增值稅,則購置稅金額約為裸車價格÷1.13×0.1,則需要繳納約2.39萬元購置稅,若車輛已經(jīng)使用兩年,但在使用過程中因某種原因需要退車,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購置稅,退稅額按照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計算,車主可獲得退稅額約為1.91萬元。

  《公告》還對已經(jīng)辦理免稅、減稅手續(xù)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況,明確了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即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此外,《公告》明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同類應稅車輛(即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的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許海東告訴記者,購置稅相關內容已在《購置稅法》中明確規(guī)定,此次發(fā)布的《公告》不會對國內車市產生影響。(作者:張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