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24—2025年節(jié)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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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煙臺市發(fā)布天然氣價格調整實施細則
煙臺市發(fā)布天然氣價格調整實施細則為確保2018年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的順利實施,根據《煙臺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煙臺市近日制定并發(fā)布了天然氣價格調整實施細則
為確保2018年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的順利實施,根據《煙臺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煙臺市近日制定并發(fā)布了天然氣價格調整實施細則。
據了解,此次調整的實施范圍為煙臺市區(qū)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居民用戶。按照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實施細則,新階梯氣價自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氣價分三個階梯: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00(含)立方米以內,每立方米2.98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300~42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3.58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42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47元。每年度第一檔階梯量用完后,開始第二檔階梯量計算;第二檔階梯量用完后,開始第三檔階梯量計算;第三檔為無限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