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熱載體爐的危險分析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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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熱載爐運用中循環(huán)泵怎樣處理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24-08-17 1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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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熱載爐運用中循環(huán)泵怎樣處理【專家解說】:">有機熱載體爐的危險分析及對策

【專家解說】:">有機熱載體爐的危險分析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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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熱載體加熱爐是以煤、油、氣體、電為燃料,以導熱油為介質,利用循環(huán)油泵,強制導熱油進行液相循環(huán),將熱能輸送給用熱設備后,再返回加熱爐重新加熱。有機熱載體爐具有低壓(常壓下或較低壓力)、高溫(300℃左右)、 安全、高效、節(jié)能的特點,可以精密地控制工作溫度,無需水處理設備,系統(tǒng)中熱的利用率高,運行和維修方便,便于鍋爐房布置?,F(xiàn)已越來越多地應用于石油化工、紡織印染、輕工、建材等工業(yè)領域。由于設計、制造、使用中的問題,以及管理水平較低,曾發(fā)生一些危及安全的事故。
固定式有機熱載體爐可分為氣相爐和液相爐。氣相爐的壓力是因有機熱載體汽化而形成的,因此氣相爐是承壓的;液相爐及系統(tǒng)中的壓力是循環(huán)泵的壓頭形成的,液相爐本身并不承受壓。有機熱載體爐仍屬于受監(jiān)察設備,這種設備的危險性在于爆炸和泄漏引起火災事故。例如1999年8月10日某化工廠正在升溫運行的一臺有機熱載體爐突然發(fā)生爆炸,鍋殼與下腳圈和沖天管連接焊縫全部開裂,造成一人死亡,原因是質量不合格,結構不合理,鍋殼最高處無排氣閥,密封性不好等。又如1999年7月某化工企業(yè)一臺型號為DSSZL3.5-1.0/320-W有機熱載體氣相爐發(fā)生爆管,引起火災,造成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原因為設計液位低,安裝時應該保溫的管子沒有保溫,兩個原因造成水平對流管干燒爆管。
有機熱載體爐危險因素分析
質量問題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jīng)濟的發(fā)展,有機熱載體爐的使用越來起廣泛,數(shù)量越來越多,生產(chǎn)廠家迅速發(fā)展,而且也很混亂。據(jù)調查,全國生產(chǎn)有機熱載體爐廠近70家:這些廠家有的是無鍋爐制造許可證,有的無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有的既無鍋爐制造許可證也無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而后者竟占40%。由于大多數(shù)廠家不具有的生產(chǎn)資格,因此會引發(fā)有機熱載體爐質量的問題,如焊接質量不合格、結構不合理、強度不足、安全附件存在問題等,從而產(chǎn)生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故
有機熱載體變質
有機熱載體熱穩(wěn)定性和氧化安定性是評價導熱油的兩個重要指標,使用過程中會發(fā)生氧化反應和熱裂解反應。液相強制循環(huán)熱載體爐最容易發(fā)生熱載體過早變質問題,甚至僅使用一兩年就變質老化,不僅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還會導致鍋爐受熱面過熱、爆管,進而引起火災。
造成導熱油變質的原因如下:(1)局部過熱發(fā)生熱裂解。導熱油超過其規(guī)定的最高使用溫度便會局部過熱,產(chǎn)生熱分解和縮聚,析出碳,閃點下降,顏色變深,粘度增大,殘?zhí)己可?,傳熱效率下降,結焦老化。(2)氧化。導熱油與空氣中的氧氣接觸發(fā)生氧化反應,生成有機酸并縮聚成膠泥,使粘度增加,不僅降低介質的使用壽命,而且造成系統(tǒng)酸性腐蝕,影響安全運行。導熱油的氧化速度與溫度有關,在70℃以下,氧化不明顯,超過100℃時,隨著溫度的升高,導熱油氧化速度加快,并迅速失效。
導熱油使用多年后,由于受熱分解、碳聚合形成爐管結焦,使管內徑縮小而造成導熱油流量降低,循環(huán)泵克服的阻力增大,嚴重時會導致堵塞爐管;另一方面生成的大分子縮合物使導熱油的粘度增高,爐管結焦,熱阻增大會導致爐管壽命降低。
循環(huán)泵的不配套
導熱油系統(tǒng)采用的循環(huán)泵小,導致導熱油的流速出降低,影響傳熱。再者,循環(huán)泵的磨損造成理論的泵輸送量的降低,也減少了導熱油的循環(huán)速度。
法蘭連接、焊接質量、密封存在問題
有機熱載體爐元件之間應盡量采用焊接連接,以防止?jié)B漏。一些產(chǎn)品仍然采用法蘭連接。一些生產(chǎn)廠家對爐管的主焊縫仍采用手工電弧焊,難以保證焊接質量,而且焊縫外觀形狀、幾何尺寸也較差,而且易發(fā)生泄漏事故。如果必須采用法蘭連接,法蘭連接處是泄漏的主要薄弱環(huán)節(jié),密封不當會引起火災、中毒事故。
超壓
在啟動過程中,隨著有機熱載體的加熱,溶解在其中的其他氣體或水分逐漸分離出來,可能造成超壓和爆沸事故。加入導熱油中水分大量蒸發(fā)而造成油路氣塞、循環(huán)不暢,引起爆沸事故。對于氣體爐,聯(lián)苯中如含有水分,在啟動加熱升壓時,水分迅速汽化,爐內的壓力急劇上升而導致無法控制的程度,引起爆炸事故,我國曾發(fā)生過多起此類事故。
安全附件缺無、不齊、失靈
據(jù)以調查,有的有機熱載體爐沒有按規(guī)定安裝安全閥、液面計、自動保護裝置,或已經(jīng)按規(guī)定安裝安全附件,但沒有定期檢驗和檢查,處于失靈狀態(tài),由此也曾釀成過爆炸和泄漏火災事故。
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控制措施
確保有機熱載體爐產(chǎn)品質量
1. 生產(chǎn)廠家必須具有制造許可證
有機熱載體爐生產(chǎn)廠家必須具有制造許可證,使用廠家也必須購買具有生產(chǎn)資質的廠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
2.有機熱載體爐的強度計算和結構設計方面
所有的氣相爐都是承壓的,而液相爐則分為承壓注入式和不承壓抽吸式兩種。有機熱載體爐的元件不論承壓與否,均應按現(xiàn)行鍋爐強度計算標準進行計算,其設計壓力為工作壓力加0.3 MPa,且不小于0.59MPa。除設計壓力外,其計算公式、參量的選取、系數(shù)的確定都按《水管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和《鍋殼殼式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相應標準進行。
結構設計、產(chǎn)品焊縫機械性能試驗必須滿足《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要求。
3.壓力試驗
有機熱載體爐在制造單位組裝后以及在使用單位安裝、修理后均進行壓力試驗。
壓力試驗分為水壓試驗、液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無論是氣體爐還是液體爐,在制造單位均要進行水壓試驗,在使用單位只能進行液壓試驗,不宜進行水壓試驗。對于氣體爐,在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還要進行氣密性試驗,檢查非焊接連接部位的密封情況。氣密試驗方法和要求參照壓力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對于液體爐,均不要求進行氣密性試驗。
氣密性試驗的試驗壓力取氣體爐的工作壓力;水壓試驗壓力取有機熱載體爐工作壓力的1.5倍。
4.嚴格控制焊接質量
由于有機熱載體易滲漏、易燃燒,對有機熱載體爐焊接要求比以水為介質鍋爐要求高,應嚴格控制焊接質量,焊接要求和無損探傷必須滿足《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
5.安全裝置要齊全、靈敏、可靠
安全閥、液面計、壓力表、溫度計、排污裝置、膨脹器、自動保護裝置等的選取、安裝、檢驗、維護必須滿足《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避免導熱油變質的措施
1.保證導熱油質量
對有機熱載體的性能指標嚴格控制,主要有粘度、閃點、殘?zhí)?、酸值?
2.控制導熱油的流速
導熱油在熱油爐中的流動應為穩(wěn)定狀態(tài),并具有一定的流速。流速越慢,邊界層越厚,該處介質溫度與主流溫度之差越大,就會造成管壁超溫,加速導熱油變質、失效。主要措施為循環(huán)油泵的流量與楊程應保證導熱油在熱油爐中必要的流速。熱油爐運行中,循環(huán)油泵不允許停止,泵的應定期維護保養(yǎng)。
3.控制導熱油的溫度
應保證熱油爐出口處導熱油的溫度不得超過最高使用溫度,熱油爐的最高膜溫應小于允許油膜溫度,膜溫與導熱油主流體溫度應始終存在一個溫度差(一般20~30℃左右)。為防止膜溫過高,避免導熱油分解、聚合、結焦及老化,主要措施有:(1)開始點火升溫時,因油溫低,粘度大,油膜較厚,必須嚴格控制升溫速度,一般應在40—50℃/h以下,火焰應均勻,避免局部熱負荷集中;(2)在熱負荷降低或暫時停用時應打開旁路回油調節(jié)閥,調節(jié)系統(tǒng)流量,使熱油爐管內的導熱油具有足夠的流量和流速;(3) 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超負荷運行。(4)正常停爐時,循環(huán)泵要繼續(xù)運轉一段時間,打開旁路,以使導熱油繼續(xù)流動,停止送風、引風,待油溫降至100℃以下時,循環(huán)油泵方可停轉。(5)有機熱載體爐應定期清灰。(6)定期檢查、檢驗、維護熱油爐監(jiān)測儀表,使其靈敏、準確、可靠。
4.避免導熱油氧化
通常設置高位膨脹槽,用以隔絕高溫熱載體直接與空氣接觸。高位槽可充氮保護,無充氮保護的,應保持一定液位,并裝有最低液位報警器。
5.在循環(huán)泵人口處應裝過濾器
在循環(huán)泵人口處應裝過濾器,濾芯材料應能濾去懸浮狀態(tài)的聚合物。過濾器應便于拆卸、更換。
6.停電保護
突然停電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導熱油超溫、受熱面金屬發(fā)生過熱,主要措施有:(1)打開所有爐門,迅速將爐膛內的燃料取出,使大量冷風進入爐膛,迅速降低爐溫。同時迅速關閉出油總閥,打開放油閥門,將高溫油緩慢放人儲油槽,并讓膨脹油槽中的冷油慢慢流入鍋爐,及時帶走熱量;(2)配置備用電源或汽油機帶動的備用油泵,一旦停電立即起動,
7.定期化驗
應定期測定和分析導熱油理化指標,及時掌握油的品質變化情況,分析變化原因。有機熱載體在使用過程中每項性能指標值超過一定范圍,必須更新或再生,否則不能再繼續(xù)使用。
8.補充新油
定期適當補充新導熱油可以使系統(tǒng)中的殘油量基本保持穩(wěn)定。補充的導熱油應為同一廠家生產(chǎn)的同一牌號產(chǎn)品,不同的有機熱載體不宜混合使用。在熱態(tài)運轉的系統(tǒng)內,不能直接加入未經(jīng)脫水的冷介質。加入鍋爐中的導熱油必須預先煮過以排除水分。
9.定期清洗
對導熱油系統(tǒng)進行徹底清洗,清除管壁內的積碳,以降低爐管阻力。
運行管理控制
1.用單位應根據(jù)《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制定運行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確保法蘭連接密封性能好
為了保證法蘭連接處的嚴密性,應采用槽式法蘭或平焊鋼法蘭,而且公稱壓力不低于1.6MPa。如果有機熱載體使用溫度超過300℃時,應選用公稱壓力高一檔的法蘭。所有非焊接連接部件的密封填料不準采用石棉制品,推薦采用金屬網(wǎng)纏繞石墨墊片或膨脹石墨復合墊片。
3.有機熱載體爐啟動中氣體應反復排放
有機熱載體爐在啟動中要反復打開排氣閥,用來清除爐中的空氣、水與有機熱載體混合蒸汽。
4.定期檢驗
有機熱載體爐應根據(jù)規(guī)定進行檢驗,對檢驗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處理。

勞 動 部 文 件
勞部發(fā)[1993]356號

關于頒發(fā)《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近幾年來,有機熱載體爐在我國使用的范圍越來越廣,數(shù)量不斷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災事故多有發(fā)生。根據(jù)《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為了保證有機熱載體爐安全運行,在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現(xiàn)頒發(fā)實施。
  各有關設計、制造、使用等單位應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程。各級勞動部門應負責監(jiān)督規(guī)程的實施。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告我部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與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局。



                                    勞動部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提高有機熱載體爐設計、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術管理水平,保證有機熱載體爐安全運行,根據(jù)《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督暫行條例》的要求,制定本規(guī)程。
  第2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固定式的有機熱載體氣相爐(以下簡稱氣相爐)和有機熱載體液相爐(下以簡稱液相爐)。
本規(guī)程也適用于以電加熱的有機熱載體爐,但電器加熱部分除外。
  第3條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有機熱載體爐的特殊要求。有機熱載體爐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huán)節(jié)應符合《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和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此外,氣相爐還應符合《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有關要求:液相爐還應符合《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有關要求。
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規(guī)程的執(zhí)行。
  第4條 生產(chǎn)有機熱載體爐的單位,須持有有機熱載體爐專用制造許可證。

第二章 結構與技術要求

  第5條 有機熱載體爐的強度應按照《水管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標準、《鍋殼式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標準進行計算,其設計計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條 受壓元件焊接與探傷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與鍋筒、集箱、管道應采用焊接連接。
  2.鍋筒簡體的縱縫、環(huán)縫和封頭拼接縫必須采用埋弧自動焊,當受工裝限制時鍋筒最后一道環(huán)縫的內側允許采用手工電弧焊。
  3.有機熱載體爐的受熱面管的對焊縫應采用氣體保護焊。
  4.鍋筒的縱環(huán)焊縫、封頭的拼接縫應進行100%的射線探傷或100%超聲波探傷加至少25%的射線探傷;受熱面管的對接焊縫應進行射線探傷抽查,其數(shù)量為:輻射段不低于接頭數(shù)的10%,對流段不低于5%。抽查不合格時,應以雙倍數(shù)量進行復查。
  5.批量生產(chǎn)的氣相爐的鍋筒每10臺做一塊(不足10臺也做一塊)縱縫焊接檢查試板;液相爐的鍋筒及管子、管道對接接頭可免做焊接檢查試板。
  有機熱載體爐的焊接工藝評定應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條 受壓元件必須采用法蘭連接時,應采用公稱壓力(PN)不小于1.6MPa的榫槽式法蘭或平焊鋼法蘭,其墊片應采用金屬網(wǎng)纏繞石墨墊片或膨脹石墨復合墊片。
  第8條 有機熱載體爐的受壓元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鑄鐵或有色金屬制造。
  第9條 為了防止液相爐中有機熱載體過熱分解與積碳,必須保證受熱面管中的有機熱載體的流速,輻射受熱面不低于2m/s,對流受熱面不低于1.5m/s。對于臥式外燃液相爐的鍋管,應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鍋筒過熱和有機熱載體過早老化。
  第10條 帶鍋筒的氣相爐宜采用水管式鍋爐結構,其下降管截面之和與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管截面之和與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應低于40%,否則應進行流體動力計算。
  第11條 有機熱載體的供貨單位應提供有機熱載體可靠的物理數(shù)據(jù)和化學性能資料,如最高使用溫度、粘度、閃點、殘?zhí)?、酸值等?
  第12條 有機熱載體爐設計和運行時,有機熱載體爐出口處有機熱載體的溫度不得超過有機熱載體最高使用溫度。
  第13條 有機熱載體爐及回流管線結構應保證有機熱載體自由流動以及有利于有機熱載體從鍋爐中排出。
  第14條 在鍋筒和管網(wǎng)最低處應裝設排污裝置,排污管應接到安全地點。
  第15條 整裝出廠的有機熱載體爐,在制造廠應按1.5倍工作壓力進行水壓試驗。對于氣相爐還應按工作壓力或系統(tǒng)循環(huán)壓力進行氣密性試驗,以檢查有機熱載體爐非焊接部位如法蘭連接處、人孔、手孔、檢查孔等部位密封情況。
水壓試驗后應將水分排凈,氣密試驗以氮氣為宜。

第三章 安全附件與儀表

  第16條 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臺氣相爐至少應安裝兩只不帶手柄的全啟式彈簧式安全閥。安全閥與簡體連接的短管上應串連一只爆破片。
無論是采用注入式或抽吸式強制循環(huán)的液相爐,液相爐本體上可不裝安全閥。
  2.氣相爐安全閥和爆破片爆破時的排放能力,應不小于氣相爐額定蒸發(fā)量。
  3.氣相爐安全閥開啟時排出的有機熱載體汽化物應通過導管進入用水冷卻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單獨的有機熱載體儲存罐,以便脫水凈化。
  冷凝器的背壓應不超過0.03MPa。
  4.安全閥至少每年一次從氣相爐上拆下進行檢驗,檢驗定壓后應進行鉛封。檢驗結果應存入有機熱載體爐技術檔案。
  5.爆破片與鍋筒或集箱連接的短管上應安裝一只截止閥,在氣相爐運行時截止閥必須處于全開位置。
  第17條 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氣相爐的鍋筒和出口集箱、液相爐進出口管道上應裝壓力表。
  2.壓力表至少每年校驗一次,校驗后應進行鉛封。
  3.壓力表與鍋筒、集箱、管道采用存液彎管連接,存液彎管存液上方應裝截止閥或針形閥。
  第18條 液面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氣相爐的鍋筒上應安裝兩只彼此獨立的液面計;液相爐的膨脹器應安裝一只液面計。
  2.有機熱載體爐上不允許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計,應采用板式液面計。
  3.液面計的放液管必須接到儲存罐上,放液管上應裝有放液旋塞。有機熱載體爐運行時對;放液旋塞必須處于關閉狀態(tài)。
  第19條 有機熱載體爐出口的氣相或液相有機熱載體輸送管道上,在截止閥前靠近有機熱載體爐的地方應安裝溫度顯示和記錄儀表;有機熱載體爐熱功率不超過2.8MW時可只裝溫度顯示儀表。在液相爐回路的入口處應裝溫度顯示儀表。
  第20條 自動控制和自動保護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爐有機熱載體的出口處,應裝有超溫報警和差壓報警裝置,氣相爐有機熱載體的出口處應裝有超壓報警裝置。
  2.采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有機熱載體爐,應有下列裝置:
 ?。?)根據(jù)有機熱載體爐出口有機熱載體溫度和蒸發(fā)量變化而自動調節(jié)燃燒器燃燒負荷的裝置。
 ?。?)熱功率≥2.8MW時,必須裝有點火程序控制裝置。
  (3)爐膛熄火保護裝置。
  3.有機熱載體爐應裝有自動調節(jié)保護裝置,并在下列情況時應能自動停爐:
 ?。?)液位下降到低于極限位置時;
  (2)有機熱載體爐出口熱載體溫度超過允許值時;
  (3)有機熱載體爐出口熱載體壓力超過允許值時;
 ?。?)循環(huán)泵停止運轉時。

第四章輔助裝置和閥門

  第21條 膨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爐和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裝有接收受熱膨脹有機熱載體的膨脹器。膨脹器可以是封閉式的或是敞口式的。
  2.膨脹器的調節(jié)容積應不小于液相爐和管網(wǎng)系統(tǒng)中有機熱載體在工作溫度下因受熱膨脹而增加的容積的1.3倍。
  3.封閉式的膨脹器上應裝壓力表和安全泄放裝置。泄放物應通過泄放管導人儲存罐。
膨脹器上應裝有溢流管,溢流管應接到儲存罐上。溢流管的直徑與膨脹管直徑一樣,且溢流管上不準安裝閥門。
  4.膨脹器一般不得安裝在有機熱熱載體爐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脹而噴出的有相載體引起火災。膨脹器的底部與有機熱載體爐頂部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1.5m。
  5.鍋爐管網(wǎng)系統(tǒng)與膨脹器連接的膨脹管符合下列要求:
 ?。?)膨脹管需要轉彎時,其彎曲角度不宜小于120o;
 ?。?)膨脹管上不得安裝閥門,且不得有縮頸部分;
 ?。?)膨脹管的直徑應不小于下列數(shù)值:
  額定熱功率(MW): 0.7 1.4 2.8 5.6 11.2 22.4 33.6
  公稱直徑DN(mm): 32 40 50 70 80 100 150
  6.膨脹器和膨脹管不得采取保溫措施,膨脹器內的有機熱載體的溫度不應超過70℃。
  第22條 有機熱載體儲存罐應盡可能放在加熱系統(tǒng)最低位置,以便放凈鍋爐中的有機熱載體,儲存罐與有機熱載體爐之間應用隔墻隔開。儲存罐應符合下列要求:
  1.儲存罐的容積應不小于有機熱載體爐中有機熱載體總量的1.2倍。
  2.儲存罐應裝一只液面計,儲存罐上部應裝有排氣管,排氣管應接到安全地點,其直徑應比膨脹管(按本規(guī)程第21條規(guī)定的系列)大一檔次。
  第23條 有機熱載體爐的熱載體進出口管道上均應安裝截止閥,當泵與鍋爐之間距離不超過5m時,在鍋爐進口處可不裝截止閥。閥門連接處應選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準采用石棉制品。
  第24條 有機熱載體爐及管網(wǎng)最高處應有必要數(shù)量的排氣閥,以便有機熱載體爐在運行中定期排放形成的氣體產(chǎn)物。排氣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汽閥的開關位置應便于操作。
  2.排氣閥的排氣管應與固定容器相連,液相爐的排氣管可直接與大氣相通。固定容器、排氣管口與明火熱源的距離應不小于5m。
  第25條 單機運行的氣相爐,每臺爐一般應安裝兩臺供給泵,一臺為工作泵,一臺為備用泵。對于冷凝液可以自動回流的氣相爐,可不裝供給泵。
  液相爐的循環(huán)系統(tǒng)至少安裝兩臺電動循環(huán)泵,一臺為工作泵,一臺為備用泵。循環(huán)泵的流量與揚程的選取應保證有機熱載體在有機熱載體爐中必要的流速。
  停電頻繁的地區(qū)、鍋爐房內應有備用電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證泵的正常運轉。
  在循環(huán)泵的入口處應裝過濾器,且應定期清理過濾器。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26條 有機熱載體爐的操作人員,應經(jīng)過有機熱載體爐方面知識的培訓,并經(jīng)當?shù)劐仩t安全監(jiān)察機構考核發(fā)證。
  第27條 有機熱載體爐使用單位,必須制訂有機熱載體爐使用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有機熱載體爐啟動,運行、停爐、緊急停爐等操作方法和應注意事項。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28條 有機熱載體爐范圍內的管道應采取保溫措施,但法蘭連接處不宜采用包覆措施。
  第29條 有機熱載體爐在點火升壓過程中,應多次打開鍋爐上的排氣閥,以排凈空氣、水及有機熱載體混合蒸汽。對于氣相爐,當有機熱載體的溫度與壓力符合對應關系后,應停止排,進入正常運行。
  第30條 有機熱載體必須經(jīng)過脫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機熱載體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時,混用前應由有機熱載體生產(chǎn)單位提供混用條件和要求。
  第31條 使用中的有機熱載體每年應對其殘?zhí)?、酸值、粘度、閃點進行分析,當有兩項分析不合格或熱載體分解成分的含量超過10%時,應更換熱載體或對熱載體進行再生。
  第32條 有機熱載體爐受熱面定期進行檢查和清洗,應將檢查和清洗情況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33條 有機熱載體爐安裝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運行前應由使用單位和安裝或修理單位進行1.5倍工作壓力的液壓試驗;對于氣相爐應按第15條進行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液壓試驗和氣密試驗時,當?shù)劐仩t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派人參加。
  第34條 鍋爐房應有有效的防火和滅火措施。

第六章 附則

  第35條 有機熱載體爐有關規(guī)則、規(guī)定低于本規(guī)程要求的,應以本規(guī)程為準。
  第36條 本規(guī)程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37條 本規(guī)程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