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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納資源稅產品,無法準確提供移送使用量如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24-08-17 1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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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納資源稅產品,無法準確提供移送使用量如【專家解說】:資源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納資源稅產品,因無法準確提供移送使用量,可以采取折算比例換算課稅數量辦法,在具體計算

【專家解說】:資源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納資源稅產品,因無法準確提供移送使用量,可以采取折算比例換算課稅數量辦法,在具體計算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煤炭。對于連續(xù)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應繳稅數量。

  2.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準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例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應繳稅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