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專家說

某煤礦(機構所在地在甲地)2011年8月生產經營情況如下:開采原煤180萬噸,其中包括在鄰省乙地礦井開采的原煤30萬噸;將甲地開采的一部分原煤移送生產煤炭制品,共生產煤炭制品40萬噸;銷售原煤60萬噸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24-08-17 09:50:22
熱度:

某煤礦(機構所在地在甲地)2011年8月生產經營情況如下:開采原煤180萬噸,其中包括在鄰省乙地礦井開采的原煤30萬噸;將甲地開采的一部分原煤移送生產煤炭制品,共生產煤炭制品40萬

【專家解說】:A,E 資源稅的納稅地點為礦產開采地;資源稅的課稅數量為銷售原煤的數量和移送生產的煤炭制品還原后的原煤數量合計數=35÷0.7+60=110(萬噸),稅額按開采地稅額執(zhí)行。應納資源稅=20×4+40×3+35÷0.7×3=3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