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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阻礙風電施工勒索2萬被判刑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7-09-21 2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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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阻礙風電施工勒索2萬被判刑多次阻攔風力發(fā)電項目施工,敲詐施工負責人2萬元,如此無法無天的行為,沒有人管嗎?近日,安徽五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件,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

多次阻攔風力發(fā)電項目施工,敲詐施工負責人2萬元,如此無法無天的行為,沒有人管嗎?近日,安徽五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件,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5個月。

年近50歲的李某在村里一貫橫行霸道,無人敢惹。2016年6月,王中磊帶人到村里的山頭上進行風力發(fā)電設(shè)備安裝,李某認為王中磊是外地人,能從對方身上搞到錢花,就駕車帶人來到工地上,采取威脅、辱罵、毆打、阻攔施工等手段,對施工現(xiàn)場負責人王中磊實施敲詐勒索,揚言不給服務費就不讓對方好過。為此,王中磊找了許多人進行調(diào)解,僅當時不鬧撤回去,過幾天后又會再次到工地阻礙施工。

10月的一天,李某又開車到工地上阻止施工,王中磊實在氣不過上前與之理論,被狠揍一拳。事后李某還打電話警告:找什么人都沒用,只要付給2萬元就會沒事。王中磊無奈,托人轉(zhuǎn)付2萬元現(xiàn)金,李某打了一個收條,寫明這筆錢是施工單位給自己的勞務費。王中磊多了個心眼,將兩人之間的通話錄了音。前不久案發(fā),李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

庭審中,李某一直辯稱自己收到的2萬元是勞務費。但證人、證言及電話錄音等證據(jù)表明,事實并不是李某說的那樣,他與王中磊所在公司并沒有勞務合作關(guān)系,他家的土地也沒有被征用或占用過一丁點。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采取威脅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案發(fā)后雖主動到案,但沒有如實供認敲詐勒索的事實,不能認定為自首,不存在從輕情節(jié)。為打擊犯罪,保護公私財產(chǎn)權(quán)益不受侵犯,故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