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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急需立法 污染狀況如何監(jiān)測?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7-06-26 1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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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急需立法 污染狀況如何監(jiān)測? 6月2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全國人大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提出了關于提請審議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議案

6月2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全國人大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提出了關于提請審議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議案。據全國人大環(huán)資委副主任委員羅清泉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納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由全國人大環(huán)資委負責牽頭起草和提請審議。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中科院科技戰(zhàn)略咨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相比大氣和水污染防治立法已經具備一定基礎、相對成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才剛剛起步,因此在審議和公開征求意見的時候需要廣泛討論,制定一部科學的法律。

全國人大環(huán)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表示,草案的進展要看審議的情況和社會各界的反饋,一般一部新的法律要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才會通過。

為何急需立法?

土壤污染問題與大氣、水污染問題同樣受到全社會關注, 土壤污染防治作為重大環(huán)境保護和民生工程,已經納入國家環(huán)境治理體系。

但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fā)展方式較為粗放,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土壤作為污染物的最終受體,已受到明顯影響。

為此,就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羅清泉提出了三大理由。

首先,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缺失,迫切需要制定專門法律。目前,我國尚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部分措施分散規(guī)定在有關環(huán)境保護、固體廢物、土地管理、農產品(8.810,0.10, 1.15%)質量安全等法律中。土壤污染防治的標準體系不健全,要求不明確,責任不清晰,監(jiān)管部門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據。

其次,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責任尚不明確,亟待確立責任體系。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累積性和地域性,以及治理難、周期長等特點,加之歷史遺留問題多,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責任不明確,責任追究和費用追償制度尚未形成。

第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薄弱,需要專門立法予以系統(tǒng)規(guī)范。目前大多數地區(qū)尚未科學系統(tǒng)地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長周健民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土壤污染治理面臨兩大挑戰(zhàn):一是土壤污染的底數不清,我們還沒建立起詳細而完整的地塊污染數據庫;二是無論地方政府還是土壤修復企業(yè)對土壤修復的認識還沒有完全到位,它們還不理解為何土壤修復要這么久要花這么多錢?!?/p>

污染狀況如何監(jiān)測?

在土壤污染防治標準體系上,草案提出每十年組織一次土壤污染環(huán)境狀況普查。

早在2005年至2013年,環(huán)保部會同國土資源部開展了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土壤污染的宏觀總體情況。2014年4月,環(huán)保部公開了調查結果。

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總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土壤環(huán)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qū)土壤污染較重。

2016年出臺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對土壤污染環(huán)境狀況進一步詳查。

環(huán)保部土壤環(huán)境管理司司長邱啟文解釋,土壤污染詳查是在已有調查基礎上進行的。在第一次調查中,主要是一次“普查”,涉及630萬平方公里,是普遍的網格性的布點,其中耕地按8000m×8000m網格、草地按32000m×32000m網格布點。

而本次“詳查”當中,農用地詳查重點區(qū)域借助500m×500m網格布點,一般區(qū)域借助1000m×1000m網格布點,精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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