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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不能成為亂花錢的“保護傘”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6-12-17 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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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不能成為亂花錢的“保護傘” 北京啟動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天津發(fā)布重污染橙色預警、河北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應急響應,一個又一個警示告訴我們,在治霾這場戰(zhàn)爭中,我們仍未成功,還需要不

北京啟動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天津發(fā)布重污染橙色預警、河北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應急響應,一個又一個警示告訴我們,在治霾這場戰(zhàn)爭中,我們仍未成功,還需要不懈努力。

就在我們對堅持在一線斗爭的抗霾斗士們肅然起敬的時候,近期一則有關于各省市防治大氣污染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的通報卻讓人有點寒心。檢查發(fā)現(xiàn)上億治霾專項資金被挪用,其中安徽、天津、山西、河南等地問題較為突出。

關乎國計民生的治霾大事成了違規(guī)者亂花錢的保護傘,老百姓想不心寒都難,國家也一定會出手治理。財政部隨即表示將追回被騙取、擠占、挪用、違反規(guī)定擴大開支范圍的補助資金,責令相關地區(qū)進行整改。

國家這幾年在治霾問題上投入的資金可謂龐大,僅本次檢查的9個省市就獲得共計239.4億元的專項資金??上уX到位了,效果卻沒有跟上,霧霾仍舊如影隨形。在空氣質量日益下降的當下,地方政府卻還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本該用作治霾的資金變成了維修辦公樓、發(fā)工資、招待宴請的移動點鈔機,這讓人著實摸不著頭腦。

按照相關人士的說法,根據(jù)財政制度,專項資金必須要在規(guī)定時間花掉,如果花不完可能被收回,相關部門甚至還會因為資金落實不到位被批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需要花錢的地方花,不需要的地方創(chuàng)造條件也要花”的做法似乎也就容易理解了。

然而,專項資金畢竟是國家有針對性、有策略性的一種開支,這反映出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對國家一些問題的重視,而這些問題大多與群眾息息相關,體現(xiàn)出國家對人民利益的關切和保護。如果將這些錢隨意揮霍,不但國家不允許,人民群眾也是不能接受的。

筆者認為,在處理和防止專項資金隨意亂用的問題上,一定要從嚴治理,提高違法成本,在賬務問題上要堅持公開透明化,防止資金被盜用。

首先,專項資金都用在什么地方,都買了些什么,成本是多少,購買的目的是什么,一定要定期進行公示,向群眾交底,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比如,有關于治霾資金的使用問題就有媒體報道稱,一些地方政府天價購買效果并不顯著的霧炮車,如果可以提前公示,則可能減少這種無謂的資金浪費。

其次,必須加大地方政府違規(guī)使用專項資金的處罰力度,提高違規(guī)成本。將相關責任落實到人,一經(jīng)查實,必須從重處罰,不但要給予地方政府和違規(guī)相關人員行政處罰,還要加大罰款金額,從而達到震懾效果。

最后,加大和完善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通過多方聯(lián)動共同監(jiān)管資金的來源和去向。畢竟隨著國家對環(huán)保問題的重視以及資源的保護,越來越多的專項資金會下?lián)艿礁鞯胤?,只有制度愈加完善,才能保障每一筆錢都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