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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億治霾資金遭挪用 環(huán)保部應公開績效評估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6-12-14 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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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億治霾資金遭挪用 環(huán)保部應公開績效評估 “防治大氣污染必須堵住資金流失漏洞?!?2月12日,財政部網(wǎng)站以此為題,通報了5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檢查典型案例,共涉及財政資金約5

“防治大氣污染必須堵住資金流失漏洞?!?/p>

12月12日,財政部網(wǎng)站以此為題,通報了5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檢查典型案例,共涉及財政資金約5億元。其中,安徽省部分區(qū)縣在用于秸稈禁燒的專項資金中列支人員經(jīng)費等2.19億元,同時將257.11萬元專項資金挪用于與秸稈禁燒無關的辦公樓維修、招待、新打機井、購買變壓器等其他事項。

2013年國務院印發(f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中央財政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地方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環(huán)保部原污染防治司副司長汪鍵曾介紹,2013、2014、2015年分別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50億、98億、106億元。

霧霾籠罩下的天安門

筆者梳理發(fā)現(xiàn),這254億元專項資金共惠及11省。2013年,中央財政劃撥5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大氣污染防治,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內(nèi)蒙古、山西獲益。2014年,中央財政劃撥98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重點區(qū)域的三區(qū)十省,除上述6省市,江蘇、浙江、安徽、上海大氣污染防治也得到支持。2015年,河南加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為確保專項資金管理規(guī)范,財政部監(jiān)督檢查局于2016年5月組織部分專員辦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nèi)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等9個省份,2013-2015年間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這9個省份共獲得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39.40億元,占比94.25%。浙江、上海兩地不在此次檢查范圍。

檢查組實地檢查項目涉及中央專項資金80.72億元,檢查覆蓋面為34%。檢查共涉及資金分配管理部門和單位121個、使用專項資金的單位719個。

涉及財政資金約5億元

財政部通報了5則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典型案例:

一、安徽省譙城區(qū)、利辛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阜南縣、太和縣、壽縣、霍邱縣等10個縣(區(qū))擴大開支范圍,2014-2015年在用于秸稈禁燒的專項資金中列支人員經(jīng)費及單位獎勵、工作經(jīng)費等保障類經(jīng)費21900萬元,其中2014年7700萬元,2015年14200萬元。同時,譙城區(qū)、利辛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太和縣、壽縣等8個縣(區(qū))將257.11萬元專項資金挪用于與秸稈禁燒無關的辦公樓維修、招待、新打機井、購買變壓器等其他事項,其中2014年90.58萬元,2015年166.53萬元。

二、天津市環(huán)保局擴大開支范圍,2015年在中央專項資金中安排425萬元用于黃標車淘汰工作中產(chǎn)生的交通、郵電、辦公等費用。

三、山西省焦炭集團太原市焦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太原市城中村(棚戶區(qū))和農(nóng)村推廣使用潔凈煤焦替代工程指定配送企業(y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從山西亞鑫煤焦化有限公司采購潔凈焦炭14.61萬噸,對其中抽驗不合格的潔凈焦炭3.88萬噸,太原市焦炭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guī)定拒付價款,涉及財政資金1941.35萬元。

四、山西省太原市環(huán)境保護局及下屬分局為完成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進度,采取“以撥代支”方式向相關項目單位撥付2013-201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4679.03萬元。

五、河南省鄭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集中采購186輛小型垃圾壓縮車,其中分配給中原區(qū)的25臺小型垃圾壓縮車因車輛型號無法與垃圾站對接等原因造成車輛閑置,涉及專項資金762.5萬元。

根據(jù)2016年7月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于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以及其他違法使用專項資金行為,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財政部表示,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此次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追回被騙取、擠占、挪用、違反規(guī)定擴大開支范圍的補助資金,責令相關地區(qū)進行整改。同時將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強化管理和監(jiān)督,保障財政補貼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從嚴查處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強對結(jié)轉(zhuǎn)結(jié)余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防止財政存量資金在基層財政和項目單位沉淀。

應公開績效評估

除了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上述管理辦法同時規(guī)定,財政部會同環(huán)保部須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冃гu價內(nèi)容主要包括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空氣質(zhì)量改善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等。

上述管理辦法規(guī)定,在專項資金政策的推動下,全國空氣質(zhì)量改善,到2017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qū)域細顆粒物(PM2.5)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同時,根據(jù)相關省份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率等情況,財政部會同環(huán)保部須對上年預撥各省的資金進行清算,對未完成目標的省份扣減獎金(完成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任務80%-100%的扣減該年預算10%,完成80%以下的扣減20%),對完成大氣治理任務出色的省份給予獎勵。

對于11省使用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有效性及年度清算情況,筆者檢索公開資料,未發(fā)現(xiàn)相關公示。

“既然使用了中央財政資金,(任務是否完成)應該有績效評估才對。而評估的目的就是為了公開?!敝袊嗣翊髮W環(huán)境經(jīng)濟與管理系教授宋國君對筆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