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24—2025年節(jié)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
貴州上調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量 每年支出減少約78元
貴州上調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量 每年支出減少約78元8月25日,記者從貴州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新聞發(fā)布會獲悉,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方案經(jīng)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8月25日,記者從貴州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新聞發(fā)布會獲悉,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方案經(jīng)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jù)了解,隨著城鎮(zhèn)化步伐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用電量連年遞增,使得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分檔電量覆蓋率從2012年政策制定時的80%降為現(xiàn)在的74%,現(xiàn)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電量分檔標準已不適應居民用電基本需求。
此次居民階梯電價年度電量分檔標準調整:第一檔電量從原來的2200(含)度以內提高到3000(含)度以內;第二檔電量從原來的2200-4000(含)度提高到3000-4700(含)度;超過4700度以上的用電量為第三檔電量。
各檔電量電價仍按國家規(guī)定的現(xiàn)行水平執(zhí)行,即第一檔電量電價為每度0.4556元;第二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0.3元,即每度0.7556元。
此外,繼續(xù)對城鄉(xiāng)低保、農村五保戶家庭用電設置每戶每年120度的免費電量。
電費計算:9月1日前累計用電量按原價格計算
2016年9月1日前的累計用電量,仍然按照原貴州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格〔2013〕325號)規(guī)定的年度電量分檔及電價標準實行階梯加價,累計用電量已超過第二檔或第三檔電量分檔標準征收的加價電費符合當時的政策規(guī)定,不再清算。
2016年9月1日起執(zhí)行調整后的年度分檔電量,當年累計電量(含9月1日前用電量)對照調整后的年度電量分檔標準實行階梯加價,相應計算電費。
例如:9月1日前累計用電量是2500度,按照電力體制改革老政策超過第一檔階梯2200度,超過的300度按照第二檔電價0.5056執(zhí)行加價。9月1日后的第一個抄表周期累計用電量為2900度,按照新的年度電量分檔標準未超過第一檔階梯(3000度),當月用電400度(2900-2500)按照第一檔電價0.4556元繳納電費,但9月1日前已經(jīng)執(zhí)行加價的300度階梯加價不再清退。
三大利好:平均每年每戶電費支出減少約78元
“從居民用戶的角度來說,此次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完善,主要有三大利好。”省發(fā)改委副主任徐元志介紹。
1、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后,第一檔電量覆蓋率將從現(xiàn)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不用承擔階梯加價,意味著居民階梯電價基本電量所覆蓋的家庭用戶數(shù)更為廣泛,居民用電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2、此次完善后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分檔標準提高了800度,增幅為36.4%,折算成月度來看,第一檔電量從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檔電量分檔標準提高了700度,增幅為17.5%,折算成月度來看,第二檔電量從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從全國范圍來看,此次完善后我省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分檔標準已處于全國前列。
3、此次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大幅提高居民用電階梯電價電量分檔標準,并且電價標準不作調整,能夠有效減少居民用電電費支出。按照2015年貴州省一戶一表居民用電情況測算,全省一戶一表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共計減少約2.15億元,原本需要支付加價電費的273萬戶居民用戶平均每年每戶電費支出減少約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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