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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6-07-14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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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丹麥電力主管部門為環(huán)境能源部,下設丹麥能源署,負責能源立法、對國家的能源政策進行評估。具體負責電力、供熱、天然氣供應的總體規(guī)劃以及供熱法、供電法、天然氣供應法

丹麥電力主管部門為環(huán)境能源部,下設丹麥能源署,負責能源立法、對國家的能源政策進行評估。具體負責電力、供熱、天然氣供應的總體規(guī)劃以及供熱法、供電法、天然氣供應法以及相關其它能源法令的制訂和修訂,此外還負責有關新能源的技術開發(fā)。

丹麥電力以火電為主,其次為風電,水電所占比例很小,在發(fā)展風電方面居世界領先水平。熱電聯(lián)產在丹麥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丹麥的熱電聯(lián)產引起了全世界政治家、能源公司、非政府組織等相關人員與機構的廣泛關注。丹麥燃煤電廠將逐漸被淘汰,主要的電力生產將由熱電廠提供。

丹麥電力公司按地域分為2大電力公司,西部的ELSAM公司和東部的ELKRAFT公司,ELSAM的輸電業(yè)務剝離給輸電公司ELTRA。兩大公司分別負責本地區(qū)電源的總體規(guī)劃、電網調度、負荷管理、東西部電網的運行以及與鄰國的電網互聯(lián)。

丹麥的電網由2個獨立的電網組成:由ELTRA公司管理運營的西部電網和由ELKRAFT公司運營的東部電網。西部電網與挪威、瑞典、德國電網相聯(lián),東部電網與瑞典、德國電網相聯(lián)。

1996年,丹麥國家電網公司向年發(fā)電、用電或售電電量大于1億千瓦時的發(fā)電商、用戶或配電公司開放輸電網。

1999年6月3日,丹麥議會通過了電力改革方案,計劃2004年完全放開電力市場。

1999年7月1日,丹麥西部電網(Jutland/Funan)加入北歐電力市場,開始電力現(xiàn)貨地區(qū)的交易業(yè)務。

2000年,丹麥東部成為北歐電力交易市場價格地區(qū),北歐電力市場開始成為一個整體市場。

2000年2月,歐盟批準了丹麥電力市場改革提案,并授權丹麥政府立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