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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儀表(GB/T 19836-2005)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6-04-05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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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儀表(GB/T 19836-2005)1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儀表的類別和一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用儀表。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儀表的類別和一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用儀表。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 4208-1993,egv IEC 529:1989)

  GB/T 17619機動車電子電器組件的電磁輻射抗擾性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18655用于保護車載接收機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idt IEC/CISPR25:1995)

  QC/T 413-2002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3儀表的類別

  3.1指示儀表裝里

  3.1.1動力蓄電池指示儀表裝置

  與動力蓄電池相連接,為駕駛員提供蓄電池電量狀態(tài)的相關信息。

  3.1.1.1荷電狀態(tài)指示器

  指示動力蓄電池的剩余工作容量。使用模擬式或數(shù)字式顯示器,可以永久顯示,或在駕駛員需要時隨時給出指示,示值應清晰,當SOC低于某一規(guī)定值,應特別明顯地標示出來。

  如果使用動力蓄電池更換系統(tǒng),最好能自動復位,如不能自動恢復到全充滿狀態(tài),則應能人工復位。

  3.1.1.2電壓表

  用來測量動力蓄電池的電壓。在儀表的標度盤上應標示出恰當?shù)墓ぷ麟妷悍秶?。為增加示值的準確性,在工作范圍內(nèi)宜使用擴展標度。

  3.1.1.3電流表

  用來測量流過動力蓄電池的電流。在儀表的標度盤上應規(guī)定準確的0位置,對于具有再生制動功能的車輛,在標度盤0位置的兩個方向上都應標示出正常工作電流的范圍。

  3.1.2驅(qū)動電動機指示儀表裝盆

  為駕駛員提供驅(qū)動電動機工作狀態(tài)的相關信息。

  3.1.2.1轉(zhuǎn)速表

  指示電動機的即時轉(zhuǎn)速。使用模擬式或數(shù)字式顯示器,當轉(zhuǎn)速超過某一規(guī)定值,應特別明顯地標示出來。

  3.2警告和指示信號裝置

  指示信號裝置用來告知駕駛員有關電驅(qū)動系統(tǒng)和動力蓄電池正確操作條件的信息,首選光學和(或)聲學信號。

  應對警告和指示信號裝置進行試驗,試驗在“打開”過程中自動進行。裝置最好由低壓輔助系統(tǒng)供電,如果由動力蓄電池帶電部分供電,應以IP4X(見GB 4208)的防護等級進行防護。

  警告和指示信號裝置可用指示儀表代替。

  3.2.1過熱

  當某設備溫度過高可能會對車輛的安全或性能造成很嚴重的影響時,應向駕駛員發(fā)出警告。

  3.2.2超速

  當電機超速時,最好用聲信號連同光信號向駕駛員發(fā)出警告。

  3.2.3剩余容量

  當動力蓄電池剩余容量低于某個百分數(shù)(例如25%)時,應通過信號裝置提醒駕駛員。

  3.2.4絕緣電阻/爬電距離指示

  當絕緣電阻和(或)爬電距離低于規(guī)定值時應通過信號裝置提醒駕駛員。

  絕緣電阻可包括動力蓄電池絕緣電阻、動力系統(tǒng)和車輛電底盤之間絕緣電阻、動力系統(tǒng)和輔助電路之問絕緣電阻,爬電距離包括蓄電池連接端子間的爬電距離、帶電部件與電底盤之間的爬電距離。

  3.2.5“整車控制器打開”指示

  向駕駛員顯示控制器已打開,踩下加速踏板即可向驅(qū)動系統(tǒng)供電。如果用可視信號指示,它可與動力關閉按鈕相結(jié)合。

  注:當車輛行駛時,該裝置可關閉。

  3.2.6輔助蓄電池充電監(jiān)測裝I

  當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向輔助蓄電池充電時,如充電元件發(fā)生故障應通過信號裝置提醒駕駛員。

  3.2.7停車指示

  當駕駛員離開車輛,如果驅(qū)動系統(tǒng)仍處于“可行駛”狀態(tài),應通過信號裝置提醒駕駛員。

  3.2.8動力,電池充電指示

  當充電器向動力蓄電池充電時,應通過信號裝置提醒駕駛員。

  3.2.9互鎖監(jiān)測裝置

  如車輛互鎖機構中有任何一個互鎖裝置起作用阻止車輛運行,應向駕駛員發(fā)出警告。

  4儀表的一般要求

  4.1安全

  當動力蓄電池電壓超過某一示值時,與動力電路連接或因故障而帶電的儀表的所有部件應達到IP4X的防護等級,在對儀表正常維護過程中(包括對燈泡和儀表的更換)也應達到IP4X的防護等級。

  4.2電磁兼容性能

  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儀表應滿足GB/T 17619和GB 18655的要求。

  4.3耐振性能

  儀表耐振性能應滿足QC/T 413-2002中3.12的規(guī)定。

  4.4絕緣介電強度

  如果連接到動力蓄電池的儀表由輔助供電系統(tǒng)供電顯示,儀表各互不連接的導電零部件之間及導

  電零部件對機殼之間應能承受表1規(guī)定的歷時1min的試驗電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