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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為土壤污染埋單?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5-08-14 1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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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為土壤污染埋單?歷史遺留污染場地治理責任承擔問題并不是一個新課題。早在上世紀70年代,轟動全美的“拉芙運河事件”就曾引發(fā)人們對這一課題的關注:由于胡克化

歷史遺留污染場地治理責任承擔問題并不是一個新課題。早在上世紀70年代,轟動全美的“拉芙運河事件”就曾引發(fā)人們對這一課題的關注:由于胡克化學公司向拉芙運河傾倒了2萬噸有毒有害的化學廢物,附近居民出現(xiàn)藥物灼傷、產婦流產、嬰兒畸形等異常現(xiàn)象。 拉芙運河事件的爆發(fā),讓現(xiàn)行法律的缺陷暴露———當時,民意認為,若污染者不承擔消除污染或環(huán)境修復的責任而由政府兜底,其實是公眾來埋單,那顯然是有失公允的。在此背景下,美國超級基金法誕生。 按照超級基金法,在土壤污染被發(fā)現(xiàn)和危險廢物被處理后,美國環(huán)境署開始查找“潛在責任方”。不僅包括危險物質排放(或將要排放)時的場地的業(yè)主或使用人以及有害物質的排放者,也包括了該場地現(xiàn)在的業(yè)主或使用人。 一旦確認了“潛在責任方”,則可能要求其負擔全部治理修復費用。如果“潛在責任方”不予合作,政府即可通過訴諸法律,強制要求其修復。 重要的是,超級基金法打破了法律界、學術界、司法界多年不變的原則——法不溯及既往。按照超級基金法,此前的許多污染行為即使當時是合法的,也應依法承擔污染物清理或環(huán)境修復的法律責任;責任人之間是無限連帶的,可以只針對其中一個或幾個實力雄厚的潛在責任人提起追償訴訟。 但當責任主體無力或拒絕承擔相關費用時怎么辦?超級基金法為此專門設立了超級基金。在潛在責任人不能確定、無力或拒絕承擔清理費用時,可動用超級基金支付清理費用。 據(jù)了解,超級基金的主要來源包括原料稅、環(huán)境稅、財政撥款經費以及對責任的追償費用和罰款等。此外,聯(lián)邦和州政府啟動“棕色地塊”再開發(fā)計劃、州自愿治理計劃等項目,推動私人資本參與較輕污染場地的修復治理和再利用。各經費來源為超級基金法的實施及相關修復治理計劃提供了資金保障。 超級基金法同時賦予環(huán)保署“絕對”權力,授權其督促潛在責任方及時開展場地修復行動,并可無限期的追溯權力。環(huán)保署還可以向多個污染責任方的任何一方提起全額賠償要求。 針對需要修復的污染場地太多,從哪一塊開始?鑒于此,超級基金法則特別規(guī)定“臟中選臟”,基于健康風險優(yōu)先修復污染最嚴重的場地。具體而言,美國國家環(huán)保局依法構建了一套對污染場地進行風險評分的模型,對每個場地的污染水平進行賦值計算,當結果高于一定數(shù)值時則被納入國家優(yōu)先治理名錄,立即進行治理修復。 如今,超級基金法已實施30余年,雖然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爭議,但成效也顯而易見:截至2014年6月,1158塊場地已完成修復工程,占累計列入國家優(yōu)先治理名錄場地的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