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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要求(GB 19239-2013)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5-08-05 0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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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要求(GB 19239-2013)1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要求、安裝方法及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壓縮天然氣(以下簡稱CNG)額定工作壓力不大于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要求、安裝方法及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壓縮天然氣(以下簡稱CNG)額定工作壓力不大于20MPa的CNG單燃料、汽油/CNG兩用燃料汽車及液化石油氣(以下簡稱LPG)額定工作壓力不大于2.2MPa的LPG單燃料、汽油/LPG兩用燃料汽車。其他相關類型燃氣汽車參照執(zhí)行。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7676 天然氣汽車和液化石油氣汽車標志   GB/T 17895 天然氣汽車和液化石油氣汽車詞匯   QC/T 245 壓縮天然氣汽車專用裝置技術條件   QC/T 247 液化石油氣汽車專用裝置技術條件   QC/T 29009 汽車用電線接頭技術條件   ISO 6487:2000 道路車輛碰撞試驗中的測量技術設備(Road vehicles-Measurement techniques in impact tests-Instrumentation)   3術語和定義   GB/T 17895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燃氣汽車專用裝置應符合QC/T 245或QC/T 247的有關規(guī)定。   4.1.2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應滿足整車設計要求,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產品圖樣和技術文件裝配。   4.1.3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應考慮車輛承載件的強度和剛度及其他相關汽車安全部件的要求。   4.1.4燃氣汽車應在顯著位置加施符合GB/T 17676規(guī)定的標識。   4.1.5燃氣汽車專用裝置安裝后應保證:   ——氣瓶無變形、磨損;   ——各專用部件應安裝牢固,不應因振動、顛簸而出現松動、脫落等現象;   ——系統按5.1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后應無泄漏;   ——各專用部件不應設置在距離排氣管或類似熱源100mm的范圍內,除非該部件有足夠的隔熱防護裝置;   ——系統中的壓力表、氣量顯示儀應準確可靠,閥門、管路等便于維修。   4.2車用氣瓶(簡稱氣瓶)   4.2.1氣瓶安裝位置應遠離熱源,應與駕駛室或載人車廂有效分離,并用密封盒(氣瓶附件周圍的密封部件)、波紋管及通氣接口等將可能泄漏的氣體排出車外,通氣接口排氣方向應在與地面成45°圓錐的范圍內,通氣接口至發(fā)動機排氣管和其他熱源距離不得小于250mm,通氣總面積應不小于450m㎡。密封盒、波紋管及通氣接口安裝后按5.2方法進行試驗后,應無泄漏,且不得有永久變形。   4.2.2氣瓶閥和接頭應有防止碰撞、傾覆等事故的保護裝置;氣瓶閥與汽車外輪廓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200mm。氣瓶安裝在汽車車架下時,氣瓶下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且氣瓶附件不允許布置在汽車前軸之前。當氣瓶安裝在車輛的外露空間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4.2.3氣瓶與固定座之間應裝有非金屬墊板,其緊固螺栓應有防松裝置。   4.2.4氣瓶安裝緊固后,應滿足下列技術要求:   ——按5.3.1規(guī)定方法進行試驗后氣瓶應仍固定在汽車上,緊固部件不應出現斷裂、脫落等現象;   ——按5.3.2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后,氣瓶與其固定座的固定點相對位移不大于13mm。   4.3加氣口   4.3.1加氣口應安裝在有適當防護和易于充氣操作的位置,當加氣口安裝在車身上時,其凸出車輛外輪廓邊緣部分的尺寸應不大于10mm。   4.3.2加氣口安裝后,按5.4所述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后,應無泄漏。   4.4管路   4.4.1高壓管路一般采用剛性管,特殊部位可用柔性管,而在能產生相對位移的部件之間則必須采用柔性管連接。柔性高壓管路應在每一彎曲前、后使用具有彈性的固定卡固定,固定卡間距不大于300mm。   4.4.2高壓管路接頭不得通過和安裝在駕駛室和載人車廂內,不得安裝在高熱源、易磨損或易受沖擊的位置。高壓管接頭應安裝在能看得見或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高壓管路和高壓管接頭不得重復使用。   4.4.3剛性高壓管路應排列整齊,布置合理,不應因摩擦和振動(如因發(fā)動機振動引起的共振)造成損害;剛性高壓管路應用固定卡有效地固定在車架或車身上,固定卡的間距不應大于600mm;如果管路與相鄰部件接觸或穿越孔板,應采用橡膠套管進行保護,兩個部件之間的管路應采用能消除熱脹冷縮影響和抗震的措施,如采用盤管或“U”型彎管等。管路中心線曲率半徑不應小于管路外徑的5倍。   4.5氣壓(量)顯示裝置   壓力表應安裝在易于觀察、防震和避免損壞的位置,確保安裝牢固;不應安裝在駕駛室內;當安裝在裸露位置時,應加裝壓力表防護罩。氣量顯示器應安裝在駕駛室內駕駛員易于觀察的位置。   4.6手動截止閥   手動截止閥應安裝在易于操作的位置,閥體不得直接安裝在駕駛室內。   4.7減壓調節(jié)器及蒸發(fā)調壓器   4.7.1減壓調節(jié)器及蒸發(fā)調壓器應安裝在振動較小的位置。   4.7.2減壓調節(jié)器及蒸發(fā)調壓器采用發(fā)動機循環(huán)水加熱時,其安裝高度應低于發(fā)動機散熱器頂部或膨   脹水箱的最低水位高度,水管接頭處不得漏水。   4.8燃料轉換開關   執(zhí)行燃料切換功能的燃料轉換開關應安裝在駕駛員操作方便的位置,燃料轉換開關的檔位標記應明顯,安裝后應能分別正確控制各種狀態(tài)。   4.9電器系統   4.9.1所有線路連接應符合QC/T 29009的有關規(guī)定,線束應合理布置和走向,并卡固良好,不得與相鄰部件摩擦。線路中應設置過電流保護裝置。   4.9.2氣瓶到減壓調節(jié)器之間應設置電磁閥,電磁閥的安裝位置應盡量遠離電器設備,安裝板不得與導磁元件直接接觸。   4.9.3電子元件的安裝,應按照電子元件安裝技術規(guī)范進行。   5試驗方法   5.1燃氣汽車系統泄漏試驗   5.1.1 CNG系統泄漏試驗   CNG系統泄漏試驗應按5.1.3或5.1.4規(guī)定方法,分別在壓力為低壓0.9MPa-1MPa及高壓18MPa-20MPa的條件下進行。   5.1.2 LPG系統泄漏試驗   LPG系統泄漏試驗,應按5.1.3或5.1.4規(guī)定方法,在系統工作壓力為1.6MPa-2.2MPa條件下進行。   5.1.3檢漏液檢驗   試驗時應使用中性發(fā)泡液,將發(fā)泡液涂覆在整個被檢測部位的表面上,觀察至少1min,所檢測的區(qū)域應無氣泡產生。試驗后,應將被檢測部位的發(fā)泡液洗拭干凈,以免對系統部件產生腐蝕。   5.1.4檢漏儀檢驗   檢測前,將被檢測部位的殘余油污或密封劑清除干凈,避免因為探測器可對幾種可燃性氣體產生反應(如油污或密封劑的蒸氣),而導致其檢測到的可能不是滲漏的天然氣或示蹤氣體。檢測時風速應小于3m/s。   應采用精度不低于±5%FS,報警點為0.025%的防爆數字顯示檢測儀表,檢測各接口的連接處,應無泄漏報警,檢測時間不應小于防爆儀反應時間。   5.2氣密盒密封性試驗   將壓縮空氣通人被試件任一孔口,密封其他孔口,氣體壓力為0.01MPa,按5.1.3規(guī)定方法檢查。   5.3氣瓶安裝強度試驗   5.3.1動態(tài)試驗   5.3.1.1根據安裝了氣瓶的整個車身或部分車身的試件(以下簡稱被試件)尺寸結構及原車的實際安裝方式,按照試驗要求,將被試件固定在試驗臺上,安裝方法不應使氣瓶固定加強。   5.3.1.2試驗應按如下方法完成:   a)向氣瓶或氣瓶組中充人容量相當于溫度為15℃時,90%工作壓力的氮氣。   b)試驗車的減速度應按ISO 6487:2000中CFC 60頻率等級特性進行測量。   c)減速度應按如下1)和2)的規(guī)定保持至少30ms。   1)對于M1和N1類汽車應承受:   ——縱向向前20g的加速度;   ——縱向向后20g的加速度;   ——兩個方向上8g的側向加速度。   2)對于M2和M3、N2和N3類汽車應承受:   ——縱向向前10g的加速度;   ——縱向向后10g的加速度;   ——兩個方向上5g的側向加速度。   其中加速度以9為單位(1g=9.81m/s2)   5.3.2靜態(tài)試驗   5.3.2.1對試驗裝置的要求   5.3.2.1.1試驗裝置應具備有效控制施力的設施,同時水平施力機構在垂直方向的高度無級可調。   5.3.2.1.2試驗裝置應適應不同車型及各種氣瓶的不同安裝形式。   5.3.2.1.3試驗裝置應能記錄并自動顯示力及位移數據,且能自動繪制“力一位移”的關系曲線。   5.3.2.2試驗方法   5.3.2.2.1根據被試件尺寸結構及原車的實際安裝方式,按照試驗要求,將被試件固定在試驗臺上,安裝方法不應使氣瓶固定加強。   5.3.2.2.2調整施力機構,使施力點通過氣瓶中心,加力方向分別為:汽車前進方向、垂直向上方向、汽車左右任選一方向。   5.3.2.2.3對被試件施加8倍于充滿額定工作壓力的儲氣瓶重力的靜力,當達到設定值時,自動停止施力,并實時記錄力和位移數據,繪制“力一位移”的關系曲線。   5.4加氣口安裝強度試驗   檢驗加氣口安裝強度,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a)將樣件安裝在汽車或相當于安裝在汽車上的CNG或LPG燃料系統的試驗臺上,并充滿額定工作壓力;   b)沿加氣口縱軸方向對加氣口施加670N拉力;   c)選取加氣口安裝薄弱方向對加氣口施加200N·m力矩;   d)完成上述施力后,用檢漏液檢驗樣件的密封性。   6檢驗規(guī)則   6.1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如表1所示。   6.2型式檢驗   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應滿足本標準技術要求中所有條款的規(guī)定。   6.3出廠檢驗   燃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應滿足本標準技術要求中除去5.2,5.3及5.4以外所有條款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