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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玻璃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JC/T 2166-2013)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5-08-05 00: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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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玻璃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JC/T 2166-2013)1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夾層玻璃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的術語和定義、產(chǎn)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夾層玻璃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的術語和定義、產(chǎn)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夾層玻璃、汽車夾層玻璃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其他夾層玻璃用膠片可參照執(zhí)行。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040.1-2006/ISO 527-1:1993塑料拉伸性能的測定第1部分:總則   GB/T 1040.3-2006/ISO 527-3:1995塑料拉伸性能的測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   GB/T 2680-1994建筑玻璃可見光透射比、太陽光直接透射比、太陽能總透射比、紫外線透射比及有關窗玻璃參數(shù)的側定   HG/T 3862-2006塑料黃色指數(shù)試驗方法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晶點crystal particle   膠片內部出現(xiàn)的類似晶體狀的、無色或微黃色透明的點狀物,通常是由于熔體內因原料熔化不均勻或添加劑在冷卻定型時形成的光學密度不均勻的物質。   3.2   水紋ripple   膠片生產(chǎn)過程中因冷卻水面的波動而使產(chǎn)品表面產(chǎn)生的線狀印跡。   3.3   氣泡bubble   膠片生產(chǎn)過程中未排凈而殘留于產(chǎn)品中的泡狀氣體。   3.4   糊點burnt point   膠片生產(chǎn)過程中分解變黃或變黑的點。   3.5   雜質而purity   膠片產(chǎn)品中夾帶的與其不相容的其他可見物。   3.6   油滴oil drop   膠片表面存在的點狀油漬。   3.7   淚滴bead   粘附在產(chǎn)品表面的淚痕狀滴落物。   4產(chǎn)品分類   4.1按產(chǎn)品公稱厚度分為0.38mm、0.76mm、1.52mm。   4.2按產(chǎn)品顏色分為無色膠片和有色膠片。   4.3按產(chǎn)品的用途分為建筑用膠片和汽車用膠片。   4.4按產(chǎn)品的存儲條件分為常溫膠片和冷藏存儲膠片。   5技術要求   5.1建筑夾層玻璃用膠片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5.2汽車夾層玻璃用膠片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6試驗方法   6.1試驗條件   除特殊規(guī)定外,試驗均應在下述條件下進行:   ——溫度:(20±5)℃;   ——相對濕度:30%一60%。   6.2外觀質量檢驗   6.2.1檢驗裝置   玻璃臺面下具有良好照明的工作臺,工作臺面尺寸應不小于觀察樣品,照度均勻,適宜于目視觀察。   6.2.2檢驗   隨機抽取膠片樣品,將樣品平放在工作臺上,距樣品500mm處目測觀察試樣外觀。   檢測外觀質量,計算雜質、污物及氣泡等缺陷的直徑時,應取其最大長度和最大寬度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其直徑。   6.3厚度與尺寸檢驗   6.3.1檢驗裝置   選用最小刻度至少為0.001mm的測厚儀;最小刻度至少為10mm的卷尺;最小刻度為1mm的鋼直尺或鋼卷尺。   6.3.2厚度檢驗   按圖1的要求制備出PVB膠片的試樣,并在溫度為(20±3)℃、濕度為30%-40%條件下至少放置10min。膠片試樣全寬方向不少于16個測量點,卷取方向不少于32個測量點,測量點間距為25mm,但PVB膠邊緣50mm除外,所有點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厚度值,數(shù)據(jù)修約至2位小數(shù)。   6.3.3厚度均勻度檢驗   根據(jù)厚度檢測記錄的數(shù)值,按100mm間距依次計算相鄰兩點的厚度差,此厚度差的最大值為PVB膠的厚度不均勻度。   6.3.4長度和寬度檢驗   每卷長度用精度至少為10mm的卷尺測量,寬度用精度為1mm的鋼直尺測量。   6.4表面粗糙度試驗   6.4.1試驗裝置   使用精度為0.1(Rz)用于檢測膜材料的表面粗糙度測試儀。   6.4.2試樣制備   切取3片相同工藝制備的PVB膠片,規(guī)格為150mm×150mm。   6.4.3試驗步驟   每片試樣正反兩面沿橫向、縱向各取兩點,測量其表面粗糙度值(Rz),取八點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為表面粗糙度值。   6.5水分含量試驗   6.5.1試驗裝置   真空加熱箱,溫度控制精度為1℃;精度為0.0001g天平。   6.5.2試樣制備   剪取膠片試樣3片,尺寸規(guī)格為50mm×50mm。   6.5.3試驗步驟   將試樣膠片用鑷子分別放入己干燥恒重的稱量瓶中稱重(精確至0.0001g),將稱量瓶與膠片一起放入(40±2)℃真空箱內,在負壓為8.5×104Pa以下保持3h,然后將稱量瓶取出放入干燥器中自然冷卻30min,取出稱量。每個測量值與算術平均值比較,若偏差多15%則重做。   6.6熱收縮率試驗   6.6.1試驗裝置   溫度可加熱至(70±1)℃的烘箱;精度為1mm的鋼直尺。   6.6.2試樣制備   按圖2在室溫(20±3)℃沿PVB膠片寬度方向,等間距切取長方形試樣3片,長方形長邊平行于流延方向,長度為150mm,長方形短邊平行于膠片寬方向,寬度為120mm。   6.6.3試驗程序   試樣在室溫(20±3)℃放置至少2h后,用圓珠筆在試樣表面畫“十”字線,“十”字線長度為100mm,分別平行于長方形的長邊和短邊。記錄平行于長邊線的初始長度Lo,將試樣放入鋪有滑石粉的托盤中,然后將托盤和試樣置入(70±1)℃的烘箱加熱1h,取出樣品自然冷卻到室溫環(huán)境[溫度(20±3)℃]測量平行于長邊線的長度L。   6.7敲擊值試驗   6.7.1試驗裝置   重量為454g平頭鐵榔頭,敲擊試驗箱,如圖3所示。   6.7.2試樣制備   按正常夾層工藝制備成300mmX76mm夾層玻璃試樣3塊。   6.7.3試驗程序   將試樣放入(-18±1)℃的環(huán)境中保溫2h,取出后放入敲擊試驗箱,立即從玻璃底部開始用榔頭敲擊玻璃,如圖4所示。每一次敲擊的力量要均勻,以能夠敲碎玻璃為宜,后一錘要覆蓋前一錘的一半敲擊面積,直至試驗樣品的長度方向100mm左右均被敲碎。正確敲擊后,膠片層保持完整,玻璃碎為小顆粒,玻璃所有原表面均應破壞,不應再有可以看見的原玻璃表面。如有部分玻璃表面未破壞,可用錘輕輕重復敲擊,敲擊方向改變?yōu)檠亻L度方向重復進行,直至所有原表面破碎。將敲碎后的試樣放置30min,并且玻璃表面無冷凝水后,與標準樣片比較或統(tǒng)計計算裸露膠片的面積,確定該試樣的敲擊值,敲擊值分級見表3。   6.8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6.8.1試驗裝置   采用滿足GB/T 1040.1-OWITACI和GB/T 1040.3-2006規(guī)定的拉伸試驗專用設備,并備有專用夾具。   6.8.2試樣制備   試樣形狀和尺寸按GB/T 1040.3-2006中5型試驗的規(guī)定從大片樣品中切裁,每組試樣不少于5個。   6.8.3試驗條件   試驗速度(空載)(500±50)mm/min.   6.8.4試驗步驟   試驗步驟按GB/T 1040的規(guī)定進行,并計算拉伸強度和斷裂延伸率。   6.8.5試驗數(shù)據(jù)處理   試驗結果以每組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表示。每個試樣的試驗值與平均值之間偏差不大于15%,大于巧%的舍去,剩余試樣少于原始試樣數(shù)的50%時,應重新取樣試驗。   6.9黃色指數(shù)   按照HG/T 3862-2006的規(guī)定進行測量。   6.10耐輻照性   6.10.1試驗裝置   老化試驗設備的要求見附錄A。   6.10.2試樣制備   切裁三片300mm×300mm膠片分別直接放置于兩片2mm白色玻璃中間。   6.10.3試驗程序   將制作好的試樣放入老化試驗機中,控制試驗樣品玻璃表面溫度(45±5)℃,照射2000h時間后,取出試樣按照6.8的要求進行老化后膠片的拉伸強度和斷裂延伸率的測試;計算老化前后拉伸強度和斷裂延伸率的變化率。   6.11紫外線透射比   按正常膠合工藝或類似快速膠合設備制備2mm白玻+PVB十2mm白玻的夾層玻璃樣品3塊,樣品尺寸規(guī)格為100mm×100mm。按GB/T 2680-1994規(guī)定進行試驗。   6.12可見光透射比   按正常膠合工藝或類似快速膠合設備制備2mm白玻+PVB+2mm白玻的夾層玻璃樣品3塊,樣品尺寸規(guī)格為100mm×100mm。按GB/T 2680-1994規(guī)定進行試驗。   6.13霧度   6.13.1試驗裝置   最小示值為0.01%的霧度儀。   6.13.2試樣制備   按正常膠合工藝或類似快速膠合設備制備2mm白玻+PVB+2mm白玻的夾層玻璃樣品3塊,樣品尺寸規(guī)格為100mm×100mm。   6.13.3試驗步驟   將表面擦拭干凈的夾層玻璃樣品放入霧度測量儀光路中,每片試樣測量3個點,取三點的算數(shù)平均值作為該樣品的霧度值。   7檢驗規(guī)則   7.1檢驗分類   檢驗按類型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1.1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質量、厚度與尺寸、表面粗糙度、水分含量、熱收縮率、拉伸強度和斷裂延伸率、黃色指數(shù)。若要求增加其他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   7.1.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該種產(chǎn)品的全部技術要求。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試驗:   a)原材料性能有較大改變;   b)生產(chǎn)工藝和操作條件有較大改變;   c)停產(chǎn)三個月以上恢復生產(chǎn)時;   d)正常生產(chǎn)時每年進行一次。   7.2組批與抽樣   7.2.1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藝、同一規(guī)格的PVB膠片產(chǎn)品為一批。   7.2.2抽樣   7.2.2.1出廠檢驗時,企業(yè)可以根據(jù)生產(chǎn)情況制訂合理的抽樣方案抽取樣品。   7.2.2.2型式檢驗、產(chǎn)品質量仲裁、監(jiān)督抽查時,外觀質量、厚度與尺寸可按表4的規(guī)定進行隨機抽樣。當產(chǎn)品批量大于500卷,以500卷為一批抽取試樣。   7.2.2.3對于產(chǎn)品所要求的其他技術性能,根據(jù)檢驗項目所要求的數(shù)量從該批樣品中隨機抽取。當該批產(chǎn)品數(shù)量大于500卷時,以500卷為一批分批抽取試樣。   7.3判定規(guī)則   7.3.1進行產(chǎn)品的外觀質量、厚度與尺寸檢驗時,一卷PVB膠片的外觀質量、厚度與尺寸測量結果,指標均符合第5章規(guī)定的要求時判定該卷為合格;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卷PVB膠片為不合格。一批PVB膠片的測量結果,若不合格數(shù)不大于表4中規(guī)定的合格判定數(shù)時,則判定為該批產(chǎn)品上述指標合格,否則定為不合格。   7.3.2進行表面粗糙度、水分含量、熱收縮率、敲擊值檢測時,樣品各項指標全部符合表1或表2要求,該項目合格;如二塊以上樣品不合格,則該項目不合格;如果有一塊樣品不合格,可另取三塊樣品重新試驗,如果全部符合規(guī)定,則該項目合格。   7.3.3進行拉伸強度、斷裂延伸率性能檢測及黃色指數(shù)、耐輻照性時,樣品的平均值滿足要求,該項目為合格;否則該項目不合格。   7.3.4進行紫外線透射比、可見光透射比和霧度性能檢驗時,全部樣品滿足要求為合格,否則該項目不合格。   7.3.5綜合判定:若7.3.1-7.3.4中有一項不合格則認為該批產(chǎn)品不合格。   8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標志   產(chǎn)品包裝箱外表面應有合格標志,注明工廠名稱或商標、產(chǎn)品名稱、產(chǎn)品類型、規(guī)格、產(chǎn)品批號、生產(chǎn)日期和保質期限。產(chǎn)品包裝箱上還應標明防潮、防曬等字樣。冷藏存儲膠片還需標注冷藏字樣。   8.2包裝   常溫PVB膠片層與層之間用PE膜隔離,用鋁箔抽真空包裝,放于木箱或紙桶內。冷藏存儲膠片用鋁箔抽真空包裝。   8.3運輸   PVB膠片產(chǎn)品在運輸過程中不得經(jīng)受日曬、雨淋和劇烈振動。冷藏存儲膠片運輸需要使用冷藏車,溫度保持在5℃-10℃。   8.4貯存   打開包裝的PVB膠片產(chǎn)品應存放在干凈的室內,環(huán)境溫度為(20±0)℃、相對濕度為20%-40%,嚴禁陽光直接照射在產(chǎn)品上。包裝完好的PVB膠片產(chǎn)品應存放在干燥通風有防雨設施的庫房內。冷藏存儲的PVB膠片應存放于5℃一10℃的環(huán)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