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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組件用接線盒認證規(guī)則 太陽能產品認證規(guī)則(CQC33‐462192‐2010)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15-08-05 0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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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組件用接線盒認證規(guī)則 太陽能產品認證規(guī)則(CQC33‐462192‐2010)1.適用范圍本規(guī)則適用于工作在直流電流下,且額定電壓不大于1000V DC的光伏組件用接線盒的CQ

1.適用范圍   本規(guī)則適用于工作在直流電流下,且額定電壓不大于1000V DC的光伏組件用接線盒的CQC標志認證,該接線盒應用于符合GB/T 20047.1光伏(PV)組件安全鑒定第1部分:結構要求中要求的光伏組件。光伏組件的應用等級定義見GB/T 20047。   2.認證模式   光伏組件用接線盒的認證模式為:產品型式試驗+初次工廠檢查+獲證后監(jiān)督。   認證的基本環(huán)節(jié)包括:   a.認證的申請   b.產品型式試驗   c.初始工廠檢查   d.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e.獲證后的監(jiān)督   f.復審   3.認證申請   3.1認證單元劃分   按產品型號劃分認證單元,按認證單元申請認證。對于輸入電壓、材料、結構相同的接線盒可作為一個認證單元申請認證,需根據(jù)差異情況補做部分項目試驗。制造商、生產廠(場地)不同作為不同認證單元。   3.2申請認證提交資料   3.2.1申請資料   a.正式申請書(網絡填寫申請書后打印或下載空白申請書填寫)   b.工廠檢查調查表(首次申請時)   c.產品描述(CQC33-462192.01-2010)   3.2.2證明資料   a.申請人、制造商、生產廠的注冊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首次申請時)   b.申請人為銷售者、進口商時,還須提交銷售者和生產者、進口商和生產者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有)   d.有效的監(jiān)督檢查報告或工廠檢查報告(如有)   e.其他需要的文件   3.2.3提供與產品有關的資料   a.產品總裝圖、電器原理圖、線路圖、產品說明書等   b.電參數(shù)表   c.關鍵零部件/元器件清單   d.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e.CB測試證書、CB測試報告(申請人持CB測試證書申請時)   4.產品型式試驗   4.1樣品   4.1.1送樣要求   CQC從申請認證的系列產品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產品作為主檢產品,主檢產品應該是該系列產品中對性能影響最不利的產品,其余型號產品為附檢產品,其樣品為附檢樣品。每個申請單元至少送交2個樣品。如果需要進行隨光伏組件的型式試驗的話,應送規(guī)定一組規(guī)定數(shù)量的光伏組件樣品(尺寸不限),且光伏組件需按正常使用方式安裝了接線盒。申請認證單元中只有一個型號的,選送本型號的樣品。   申請人負責送樣到指定的檢測機構。   4.1.2樣品及資料處置   試驗結束并出具試驗報告后,有關試驗記錄和相關資料由檢測機構保存,樣品按CQC有關規(guī)定處置。   4.2型式試驗   4.2.1依據(jù)標準   IEC 61730-1:2004《光伏(PV)組件安全鑒定第1部分:結構要求》   IEC 61730-2:2004《光伏(PV)組件安全鑒定第1部分:試驗要求》   4.2.2試驗項目及方法   依據(jù)IEC61730規(guī)定的全部適用項目及方法進行檢測,包括對部件的檢測要求,檢測項目見表1。   4.2.3型式試驗時限   一般為60個工作日(因檢測項目不合格,企業(yè)進行整改和重新檢驗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從收到樣品和檢測費用算起。   4.2.4判定   型式試驗應符合IEC61730的要求,任何1項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則判定該認證單元產品不符合認證要求。部分試驗項目不符合要求時,允許申請人整改后重新送樣試驗。樣品數(shù)量和試驗項目根據(jù)不合格情況決定,整改期限不應超過6個月。如果申請人不進行整改或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終止認證。   4.2.5型式試驗報告   由CQC指定的檢測機構對樣品進行試驗,并按規(guī)定格式出具試驗報告。認證批準后,檢測機構負責給申請人寄送一份試驗報告。   4.3關鍵原材料/部件要求   為確保獲證產品的一致性,關鍵原材料/部件、技術參數(shù)、規(guī)格型號、制造商(/生產廠)需變更時,持證人應提出變更申請,經CQC批準后方可在獲證產品中使用。詳見產品描述(CQC33-462192.01-1010)。   5.初始工廠檢查   5.1檢查內容   工廠檢查的內容為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檢查。   5.1.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按CQC/F001-2009《CQC標志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和表1進行檢查。   5.1.2產品一致性檢查   工廠檢查時,應在生產現(xiàn)場檢查申請認證產品的一致性,重點核查以下內容。   1)認證產品的標識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上所標明的信息一致;   2)認證產品的結構應與型式試驗報告及產品描述中一致;   3)認證產品所用的關鍵零部件應與型式試驗報告及產品描述中一致;   4)若涉及多系列產品,則每系列產品應至少抽取一個規(guī)格型號做一致性檢查。工廠檢查時,對產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現(xiàn)場見證試驗。   5.1.3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的所有產品和加工場所。   5.2初始工廠檢查時間   一般情況下,產品型式試驗合格后,再進行初始工廠檢查。必要時,產品型式試驗和工廠檢查也可同時進行。工廠檢查原則上應在產品型式試驗結束后一年內完成,否則應重新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初始工廠檢查時,工廠應生產申請認證范圍內的產品。   初始工廠檢查人·日數(shù)(見表2)根據(jù)申請認證產品的工廠生產規(guī)模來確定,如同類產品已經獲得CQC頒發(fā)的產品認證證書,可視情況減少0.5-1人·日。   5.3初始工廠檢查結論   檢查組負責報告檢查結論。工廠檢查結論為不通過的,檢查組直接向CQC報告。工廠檢查存在不符合項時,工廠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整改,CQC采取適當方式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過的,按工廠檢查不通過處理。   6.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6.1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CQC對產品型式試驗、工廠檢查結果進行評價,評價合格后,按認證單元向申請人頒發(fā)產品認證證書。   6.2認證時限   受理認證申請后,產品型式試驗時限見4.2.3,工廠檢查時限按實際發(fā)生時間計算(包括安排及執(zhí)行工廠檢查時間、整改及驗證時間),完成產品型式試驗和工廠檢查后,對符合認證要求的,一般情況下在30天內頒發(fā)認證證書。   6.3認證終止   當產品型式試驗不合格或工廠檢查不通過,CQC做出不合格決定,終止認證。終止認證后如要繼續(xù)申請認證,重新申請認證。   7.獲證后的監(jiān)督   7.1監(jiān)督檢查時間   7.1.1監(jiān)督檢查頻次   一般情況下,初始工廠檢查結束后12個月內應安排年度監(jiān)督,每次年度監(jiān)督檢查間隔不超過12個月。   若發(fā)生下述情況之一可增加監(jiān)督頻次:   1)獲證產品出現(xiàn)嚴重質量問題或用戶提出嚴重投訴并經查實為持證人責任的;   2)CQC有足夠理由對獲證產品與認證依據(jù)標準的符合性提出質疑時;   3)有足夠信息表明制造商、生產廠由于變更組織機構、生產條件、質量管理體系等而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時。   7.1.2監(jiān)督檢查人日數(shù)(見表2)   7.2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   獲證后監(jiān)督的內容包括工廠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的復查及認證產品一致性檢查。CQC根據(jù)CQC/F001-2009《CQC標志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對工廠進行監(jiān)督檢查。3,4,5,9及CQC標志和認證證書的使用情況,是每次監(jiān)督檢查的必查項目,其他項目可以選查。   獲證產品一致性檢查的內容與工廠初始檢查時的產品一致性檢查內容相同。   按照表1對產品質量檢測進行核查。   7.3監(jiān)督檢查結論   檢查組負責報告監(jiān)督檢查結論。監(jiān)督檢查結論為不通過的,檢查組直接向CQC報告。監(jiān)督檢查存在不符合項時,工廠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整改,CQC采取適當方式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過,按監(jiān)督檢查不通過處理。   7.4結果評價   CQC組織對監(jiān)督檢查結論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合格的,認證證書持續(xù)有效。監(jiān)督檢查不通過時,則判定年度監(jiān)督不合格,按照8.3規(guī)定對證書做出相應處理。   8.認證證書   8.1認證證書的保持   8.1.1證書的有效性   本規(guī)則覆蓋產品的認證證書有效期為4年,證書有效性通過定期的監(jiān)督維持。   8.1.2認證產品的變更   8.1.2.1變更的申請   證書內容發(fā)生變化或產品中涉及安全和性能的設計、結構參數(shù)、外形、關鍵原材料發(fā)生變更時,證書持有者應向CQC提出申請,CQC根據(jù),對變更的內容和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價,對符合要求的,批準變更。證書內容變化的,換發(fā)新的認證證書,證書的編號、批準有效日期保持不變。   8.1.2.2變更評價和批準   CQC根據(jù)變更的內容和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價,是否需要進行試驗并允許變更。試驗合格或經資料驗證后方能進行變更。   8.2認證證書覆蓋產品的擴展   8.2.1擴展程序   證書持有者需要增加與已獲證產品為同一認證單元的產品認證時,應提交變更申請。CQC核查擴展產品與原認證產品的一致性,確認原證結果對擴展產品的有效性,針對擴展產品的差異進行補充檢驗,必要時安排工廠檢查。評價合格后,根據(jù)需要頒發(fā)新證書或換發(fā)證書。認證單元內擴展也可以提交新申請,頒發(fā)新認證證書。   8.2.2樣品要求   證書持有者應先提供擴展產品的有關技術資料,需要送樣時,證書持有者應按第4章的要求選送樣品供核查或差異檢驗。   8.3認證證書的暫停、恢復、注銷和撤銷   證書的使用應符合CQC有關證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當證書持有者違反認證有關規(guī)定或認證產品達不到認證要求時,CQC按有關規(guī)定對認證證書做出相應的暫停、撤消和注銷的處理。   9.復審   認證證書有效期滿后自動撤銷。持證人如需繼續(xù)持證,應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交復審申請,按新申請要求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安排工廠檢查。型式試驗由申請人按CQC要求送樣,進行部分項目檢測,必要時進行全項目檢測。復審工廠檢查人·日數(shù)見表2。復審評價合格后,頒發(fā)新證書。   10.產品認證標志的使用   10.1準許使用的標志樣式   不允許使用變形認證標志。   10.2加施方式和加施位置   證書持有者應向CQC購買標準規(guī)格的標志,或者申請并按《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合適方式來加施認證標志。應在產品本體明顯位置上加施認證標志。   11.收費   認證費用按CQC有關規(guī)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