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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通報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22-06-23 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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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通報6月22日,北京市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2021年,北京市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

6月22日,北京市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2021年,北京市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的各類市場主體共57家,共完成可再生能源交易電量75.49億千瓦時。其中,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可再生能源電量完成74.53億千瓦時。51家獨立售電公司中,開展可再生能源電量交易的有4家,交易電量0.96億千瓦時,分別為中網(wǎng)聯(lián)合(北京)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完成0.40億千瓦時,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0.37億千瓦時,華潤(北京)電力銷售有限公司完成0.16億千瓦時,北京宏遠創(chuàng)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完成0.03億千瓦時。通過電力批發(fā)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4家,均未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

2021年,本市各市場主體的剩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均暫由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通過超額消納量轉讓完成。

原文如下:

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推動本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落實市場主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根據(jù)《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發(fā)改〔2022〕383號),經(jīng)商市城市管理委等有關單位,現(xiàn)將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市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

根據(jù)國家能源局發(fā)布的《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2021年本市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19.8%和19.4%,分別超過國家下達的任務指標1.8和1.9個百分點,達到國家下達的激勵性指標要求。

二、市場化交易情況

2021年,北京市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的各類市場主體共57家,共完成可再生能源交易電量75.49億千瓦時。其中:

(一)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可再生能源電量完成74.53億千瓦時。

(二)51家獨立售電公司中,開展可再生能源電量交易的有4家,交易電量0.96億千瓦時,分別為中網(wǎng)聯(lián)合(北京)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完成0.40億千瓦時,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0.37億千瓦時,華潤(北京)電力銷售有限公司完成0.16億千瓦時,北京宏遠創(chuàng)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完成0.03億千瓦時。

(三)通過電力批發(fā)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4家,均未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

三、責任主體消納完成情況

2021年,本市各市場主體的剩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均暫由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通過超額消納量轉讓完成。

附件:2021年通過市場化交易購入可再生能源電量統(tǒng)計表

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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