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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超50億,歐盟指荷蘭未對中國組件征收雙反稅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20-12-03 18: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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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超50億,歐盟指荷蘭未對中國組件征收雙反稅日前,荷蘭財政部透露,歐盟委員會認為荷蘭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涉嫌逃避對中國、中國臺灣和馬來西亞的雙反稅,要其繳納高達6.5

日前,荷蘭財政部透露,歐盟委員會認為荷蘭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涉嫌逃避對中國、中國臺灣和馬來西亞的雙反稅,要其繳納高達6.59億歐元(約52.4億人民幣)的罰款。

其中,反傾銷稅是為抵制外國商品傾銷進口,保護國內生產(chǎn)而征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反補貼稅,是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chǎn)生的影響而征收的稅,兩者都是為了保護本國經(jīng)濟健康發(fā)展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也常被一些國家用來作為限制其他國家發(fā)展的手段。

此前,眼看其他國家光伏產(chǎn)業(yè)迅速發(fā)展,不僅掌握了核心材料的技術,同時也開始進軍歐洲市場,歐盟為了保護當?shù)氐?span>光伏企業(yè),就對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太陽能組件征收雙反稅。

不過該措施已經(jīng)在2018年后被取消,沒想到在時隔兩年后又被重新提起,還真是有點意外。更為關鍵的是,提起的原因居然歐盟自身的矛盾。

歐委會認為荷蘭未能正確理解該規(guī)則,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間沒有對進口光伏組件征收高達8.24億歐元(約65.52億人民幣)的雙反稅,荷蘭方面則認為如果這些組件是從墨西哥、印度或越南組裝和裝運的,那么這些產(chǎn)品就不應被視為從馬來西亞或中國臺灣發(fā)貨。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表示要尋求第三方歐盟法院進行調解和判斷,OFweek太陽能光伏網(wǎng)也會繼續(xù)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