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24—2025年節(jié)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
天然氣價格再陷焦灼
天然氣價格再陷焦灼 2020年,中國天然氣價格走到了新的十字路口。 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國內天然氣由供需緊平衡向供需寬松加速轉變,天然氣階段性過剩特點明顯。伴隨著供需
2020年,中國天然氣價格走到了新的十字路口。
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國內天然氣由供需緊平衡向供需寬松加速轉變,天然氣階段性過剩特點明顯。伴隨著供需關系的轉變及政策性降氣價的要求,持續(xù)近3年的國內高氣價正向低氣價換軌,新一輪的低氣價周期有望啟幕。
另一方面,國家油氣管網公司有望于2020年下半年進入初步運營階段,新的價格機制尚未確立,舊的價格辦法或將持續(xù)。在此過渡期間,舊的價格機制與市場將發(fā)生怎樣的碰撞,未來將轉向何方,充滿了未知。
階段性降氣價,行政搶跑市場
地方政府是發(fā)起此輪天然氣降價的“先鋒隊”。2月初,全國各地迎來了春節(jié)后的復工潮,重慶、浙江、安徽、福建、江蘇等多個省市相繼出臺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yè)共渡難關,減輕企業(yè)用氣負擔的具體政策。
2月10日,安徽省發(fā)改委發(fā)布了《關于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yè)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0年2月9日起,中小微工業(yè)企業(yè)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
在各地出臺降低轄區(qū)氣價的辦法之際,2月22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了《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yè)復工復產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提前實行淡季價格政策,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
國家發(fā)改委要求,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yè)要提前執(zhí)行淡季價格,自通知印發(fā)之日起,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要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盡可能降低價格水平;對價格已放開的非居民用氣,鼓勵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yè)根據市場形勢與下游用氣企業(yè)充分協(xié)商溝通,降低價格水平。
相比同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出的階段性降低電價的措施,此次階段性降低氣價的政策相對“模糊”,只指出了方向,并未提出具體的要求,主要原因在于當前國內上游的氣源價格大部分已經放開。
根據國家最新的天然氣價格政策,海上氣、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交易平臺公開交易氣,2015 年以后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以及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當前受門站價格管制的氣源僅包括除已經放開的氣源外的其他國產陸上管道天然氣和2014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
事實上,由于春節(jié)放假疊加疫情的影響,國內石油公司天然氣供應過剩日益明顯,管道及接收站的脹管憋庫壓力較大。山東隆眾資訊的數據顯示,2020年春節(jié)采樣接收站庫存較上一年上漲明顯,個別接收站達到接近90%的庫存。2月底復工復產之后,其采樣的接收站庫存降低到50%左右,但伴隨著密集的接船期到來,接收站的庫存還將提升。
公開信息顯示,當前相國寺、遼河雙6儲氣庫較往年提前1個多月開始注氣。為了緩解消納壓力,國內一些氣田也在2月份開始壓減生產。與此同時,2月以來,中石油、中海油相繼向一些國際供應商發(fā)出了不可抗力通知書,以期減緩接船和用氣的壓力。
有知情人士告訴eo,降低天然氣價格刺激消費在今年2月初已進入石油公司相關部門的計劃清單。這一輪,政策性降價快于市場調節(jié)。
有業(yè)內人士分析,盡管石油公司來自需求側的降價壓力增大,但是否會順應市場,主動及時調節(jié),尚不確定。因為上游公司還背負了公司盈利、做大市場規(guī)模等多重任務。
“這取決于上游企業(yè)評估降價對于市場需求增長的刺激帶來的總經濟效益是增加的還是降低的,而這需要仔細測算及審批,決策時間會比較長。”上述業(yè)內人士說。
但對于“搶跑”的地方政府而言,通過行政指令,盡快恢復企業(yè)信心的速度遠比依靠市場調節(jié)要快得多。根據國內現行的價格管理政策,國家制定跨省長輸管道費及各?。ㄊ校┘白灾螀^(qū)門站價格,各省(市)及自治區(qū)則可以根據區(qū)域內情況制定各自轄區(qū)內天然氣短途管輸費和銷售價格。對于地方而言,降低氣價的“工具箱”打開即可用。
石油公司的兩難選擇
盡管國家已經明確放開了絕大多數氣源的價格管制,但是實際操作中,除了液化天然氣外,其他各類已經放開的氣價并未能讓市場主體滿意。近幾年來,門站價格的浮動政策就備受爭議。
自2017年9月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與中石油天然氣銷售分公司合作開展管道天然氣競價交易試點以來,國內的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程度快速提升。但受近幾年國內市場供需偏緊的影響,通過交易中心競拍、掛牌的氣量多以規(guī)則設置的價格上限結束交易。
2018年6月10日開始,國家推行季節(jié)性差價政策,即消費旺季氣價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削峰填谷,鼓勵引導供氣企業(yè)增加儲氣和淡旺季調節(jié)能力。近兩年的實踐表明,季節(jié)性調峰的氣價均在門站價格基礎上上浮30%—45%不等,引發(fā)市場頗多爭議。
2019年中石油供應占國內天然氣消費量約62%,其價格策略對國內天然氣價格影響顯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定價權。國內其他石油公司的價格均以中石油的方案作為比價基準。例如在廣東,中海油銷售氣價往往比照中石油銷售氣價略有下浮優(yōu)惠。這樣的案例在全國多氣源的地方屢見不鮮。
有不少下游市場人士認為,非管制氣價格的市場化,在實際操作中,一部分定價權從政府流轉到了石油公司手里。但是對于石油公司而言,對國內綜合氣價的影響力增大并不都是“紅包”,更多的時候可能是“燙手山芋”。
近幾年來,國內天然氣仍是賣方市場,對于中石油這樣大體量的上游供應企業(yè)而言,在遵循國家政策與承擔保供責任的基礎上制定的符合企業(yè)利益最大化的定價方案,可能并不是整個產業(yè)鏈效益最大化的結果。因此,其氣價方案常常得不到產業(yè)鏈下游各主體與地方政府的支持。對于下游各主體來說,價格永遠沒有“最好”,只有“最低”。
3月初,距離國家發(fā)改委下發(fā)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的通知已經過去了較長的一段時間,中石油等上游企業(yè)才陸續(xù)向下游主體傳達了具體的價格方案。相比之下,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相繼在通知下發(fā)當晚和次日凌晨對外發(fā)布了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的具體舉措。
有分析人士認為,中石油響應略顯遲緩,是因其面臨多重目標“夾擊”,如何降價成為待解難題。企業(yè)一方面要完成今年年初國資委制定的央企生產經營目標,另一方面要運用好價格策略擴大天然氣終端開發(fā)和銷售力度,同時要讓國家、地方政府、下游企業(yè)都能接受。對于各下游市場主體而言,2019年淡季的價格水平是一個心理基準。2018年、2019年的淡季非居民價格約為全國基準門站價平均上浮6.4%。
據悉,截止到日前,中石油僅下達了今年自2月22日到3月31日的銷售價格方案。各類市場消息顯示,中石油就管制非居民氣價格由門站價格上浮20%下調為門站價格下浮1%;非管制非居民氣價和調峰氣價則由門站價格上浮45%下調為門站價格上浮24%。
由于國際油價的暴跌,國內有望進入新一輪的低氣價時期。伴隨著2月22日起提前執(zhí)行淡季天然氣價格,且政策要求實施到6月30日,今年淡季天然氣價格可能會根據市場情況,新增7月1日到10月底這一節(jié)點,相關的價格“摩擦”仍將繼續(xù)。
門站價格的“去”與“留”
按照2019年12月初國家油氣管網公司掛牌時的計劃,今年下半年要完成相關資產和人員的劃轉。雖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可能推遲這一計劃的執(zhí)行時間,但管網的獨立對當前以油氣上中下游“一體化”為基礎的天然氣門站價格機制無疑是一種沖擊。
門站價格機制誕生的背景始于2009年底中亞進口管道氣項目的投產。彼時,中亞氣進入國內的完稅價格遠高于國產氣。中石油財務部價格處副處長張颙在《中國天然氣價格改革二十年》一文中提到,2010年進口中亞管道天然氣在新疆霍爾果斯口岸的到岸稅價平均達到2.41元/立方米,而當時國家核定的新疆塔里木油田進入西氣東輸管道的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為非工業(yè)用氣0.56元/立方米,工業(yè)用氣0.96元/立方米。與此同時,伴隨著西氣東輸一線、二線,以及陜京線、川氣東送等多條管道的相繼投產,天然氣供應方式逐漸由單氣源、單管道轉變?yōu)槎鄽庠?、多路徑、網絡化。彼時,以“成本加成”的思路分別制定出廠和管輸價格的天然氣定價方法已經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2011年12月26日,國家發(fā)改委開始探索在廣東、廣西進行門站價格試點。此后,在“兩廣”門站價格試點的基礎上,2013年6月,國家發(fā)改委下發(fā)了《國家發(fā)改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7月10日天然氣價格管理由出廠環(huán)節(jié)調整為門站環(huán)節(jié)。門站價格的實施相當于采取了國產氣和進口氣綜合作價的方式,解決了國產氣價格偏低而進口氣價格偏高的問題。以“市場凈回值”法為定價依據的門站價格管理機制,中間幾經完善,實施至今。
門站價格能夠執(zhí)行的根本原因在于此前延續(xù)至今的國內天然氣工業(yè)產運儲銷“一體化”體系。對于石油公司而言,將出廠價與管輸價格、進口與國產價格均“合二為一”,結算都在一個“大鍋”里。
門站價格解決了不同氣源、不同流向的問題,對于平衡全國天然氣市場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而伴隨著國家油氣管網公司的成立,國內天然氣“一體化”的格局即將被打破,門站價格執(zhí)行的基礎發(fā)生了根本變化,現行價格機制面臨“去”與“留”的兩難選擇。
國家油氣管網尚未完全投入運營,建立新的價格機制尚需時間。但不難想象,一旦管網等資產完成劃撥,原先上游天然氣供應商僅需與下游用戶之間就氣價進行結算,此后新增了管輸價格的結算,而管輸價格究竟如何結算尚不確定。此外,當前實行的管輸費,在門站價格內,實際上形成了管輸費與氣源之間以“豐”補“欠”的關系。在國家管網公司正式運營之時,管輸費的價格水平高低也將成為爭論的焦點之一。
盡管改革門站價格機制已經迫在眉睫,多位業(yè)內人士認為,短時間內門站價格仍不能放棄。特別是近幾年來,門站價格已成為國內氣價之“錨”。目前各類放開的氣價、淡旺季價格的變動均以門站價格作為參照基準。不過最新國家發(fā)布的《中央定價目的》釋放了門站價格將加快放開的信號,“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
張颙在文章中表示,管道獨立、運銷分離后,天然氣是在氣源地實現銷售還是在下游市場區(qū)的城市門站/工廠門站實現銷售,或者是在位于兩者之間的天然氣市場中心實現銷售,應該由作為市場參與主體的上游供應商與下游買方決定。但為了保持與現有政策相銜接,作為一種過渡性政策,如果上游供氣企業(yè)與下游買方選擇在下游市場區(qū)的門站或工廠門站實現銷售,那么門站銷售價格就要執(zhí)行政府制定的門站價格政策。如果上游供氣企業(yè)與下游買方選擇在氣源或者天然氣交易中心實現銷售,氣源價格就應該放開執(zhí)行市場調節(jié)價,管輸價格則按照政府的有關政策執(zhí)行。
但他也認為,當前國內不同氣源的供應成本差異巨大,如何制定不同天然氣氣源的銷售價格,對政府而言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從“與油價掛鉤”走向“氣氣競爭”的過渡期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油氣體制改革方案,未來天然氣價格僅中間的管輸環(huán)節(jié)由政府定價,天然氣氣源的銷售價格和購買價格將完全放開,由市場買賣雙方確定。
3月16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最新的《中央定價目錄》也將天然氣定價從目錄中移除,保留了油氣管道運輸定價,并將“跨省長輸管道價格”獨立成一大項目類別,可見“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方向是明確的。
盡管如此,當前業(yè)內人士普遍認為,改革后新的價格機制需要重建或調整,但由于國內天然氣市場尚未發(fā)育成熟,上游市場集中度高,不同氣源的成本差異大,要完全放松價格管制,形成“氣氣競爭”的格局尚不具備條件。
此外,多個接受eo采訪的上下游企業(yè)人士均擔心,如果完全放開價格管制,將造成氣價大幅上漲。
IEA在2019年發(fā)布的《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國際經驗要點及對中國的啟示》報告中認為,價格放松管制是長期的,需要逐步推進而不能一放了之。美國HenryHub和英國NBP花費了十多年的時間才發(fā)展出足夠的流動性,從而形成有效的市場價格信號。
而當前國內的兩大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尚不具備形成價格基準的能力,在天然氣門站價格也將不再適用的情況下,如何在過渡期找到一個產業(yè)鏈上均認同的“基準”價格成為關鍵。
作為國內最大的天然氣中轉站,寧夏中衛(wèi)曾一度被寄予厚望。張颙在相關文章中提出,當前國內主要的天然氣管網途經中衛(wèi),選擇中衛(wèi)作為基準點,根據當前正在實行的管道運價率以及中衛(wèi)到其他區(qū)域市場中心的管道運輸價距離,可以順加或回推計算出各區(qū)域中心的價格。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需要制定和公布定價中衛(wèi)基準點的價格公式,供市場主體在約定長期合同的價格時參考,將現有執(zhí)行政府定價的長期合同轉變?yōu)橛少I賣雙方約定價格的長期合同。但政府制定和公布的定價基準點價格公式僅供市場主體參考,并不強制執(zhí)行。這樣對于現有的各省天然氣利益格局沖擊較小,有利于新的價格改革方案順利推出和平穩(wěn)落地。
事實上,寧夏中衛(wèi)一度也計劃籌劃建立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據eo了解,相關的規(guī)劃方案已經完成,由于中衛(wèi)本身不具備管道、氣源資源,本地市場小,加之國家管網改革正在進行,寧夏中衛(wèi)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尚未開始組建。
此外,還有不少人士建議進一步完善門站價格公式,如更改定價公式的斜率、改變掛鉤品種,使門站價格更能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被買賣雙方接受。
有長期關注國內天然氣價格機制的業(yè)內人士分析,寧夏中衛(wèi)并不具備成為交易中心的基礎條件,將天然氣門站基準從上海移到中衛(wèi),并沒有改變現行的價格機制,且伴隨著全國“一張網”的建立,寧夏的樞紐作用減弱。“完善現行的門站價格機制更為可行。”
當前,如何制定過渡期的價格機制,業(yè)內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認識。一直領跑體制改革的天然氣價格改革走到了關鍵路口,如何制定一套順應體制改革且能夠促進市場良性發(fā)展的價格方案考驗著主管部門,但可以預期的是,天然氣價格改革仍將持續(xù)探索。(eo記者 黃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