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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 《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

來源:新能源網
時間:2020-03-05 12: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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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 《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最近大家都在朋友圈轉發(fā)相關文章,我看都沒有附上解讀,有好幾位朋友來問我,所以決定花點時間解讀一下這則通知。(來源:微

:最近大家都在朋友圈轉發(fā)相關文章,我看都沒有附上解讀,有好幾位朋友來問我,所以決定花點時間解讀一下這則通知。

(來源:微信公眾號“零碳社區(qū)”ID:ltsq-2018)

2012年以來,隨著風、光的快速發(fā)展,導致不斷膨脹的裝機規(guī)模與電網送出和消納能力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近年來全國范圍內雖整體有所緩解,但局部地區(qū)的消納形勢仍然嚴峻,特別是以前不限電的地區(qū)2019年也開始出現了限電的苗頭,所以我們迫切需要建立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展和消納的長效機制以解決當前矛盾。

為解決這一矛盾,2020年3月2日,發(fā)改委和能源局共同印發(fā)了《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以下簡稱《大綱》)。該《大綱》的下發(fā)主要是參考此前于2019年5月發(fā)改委和能源局共同印發(fā)的《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點擊可查看)。該《通知》的下發(fā)同樣是為了建立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展和消納的長效機制以解決當前矛盾,二者之間一脈相承,循序漸進。有利于激勵全社會加大開發(fā)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對于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調整,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需要明確的是,《大綱》主要是為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yè)編制本地區(qū)實施方案提供參考的,并不是具體的實施方案,各省的實施方案還要等到各地區(qū)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大綱》自行編制,編制完成后根據《通知》的要求需要將實施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才可以實施。所以不是“狼來了”,而是“狼在來的路上”。

問題來了,我們要如何建立促進可再生能源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長效機制解決這一矛盾?《通知》給了我們答案?!锻ㄖ芬浴犊稍偕茉捶ā窞橐罁?,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其核心是確定各省級區(qū)域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即“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目的是促使各省級區(qū)域優(yōu)先消納可再生能源,加快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同時促使各類市場主體公平承擔消納責任,從而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引領的長效發(fā)展機制。

《通知》明確規(guī)定了政府部門、電網企業(yè)、各類市場主體的責任。售電企業(yè)和電力用戶協同承擔消納責任。電網企業(yè)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區(qū)內的消納責任權重落實工作。各市場主體通過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購買其他市場主體超額消納量、自愿認購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完成消納量。對于如何消費才算是國家認可的消納量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叫【綠證及綠電交易的發(fā)展趨勢】(點擊可查看)中講過,這篇文章是我在參加完2019年11月21日由水電總院舉辦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國際研討會》后寫的。這篇解讀與提到的這篇文章息息相關建議一起看一看。

關于《大綱》細節(jié)內容的解讀如下

(1)《大綱》要求各省要明確各類市場主體的“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包括“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因此每個市場主體都會背負兩個最基本的權重指標。

(2)各市場主體必須要在本省電力交易機構注冊賬戶履行消納責任,鼓勵超額完成消納,超額完成部分會折算成能源消費量不計入能耗考核。這意味著超額消納可以對沖削減企業(yè)整體能耗,反映出來的結果就是可以多生產。這里的交易機構應該就是各省的電力交易中心。

(3)除了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需要編制本地區(qū)消納實施方案外,地方省級電網企業(yè)和省屬地方電網企業(yè)也要參考《大綱》制定本區(qū)域的實施細則。并且最重要的是,電網企業(yè)明確是組織者,由電網企業(yè)組織所屬經營區(qū)內市場主體完成消納責任權重。意味著最核心的游戲規(guī)則掌握在電網企業(yè)手中,他們的設計決定了各企業(yè)以后續(xù)要背負多少消納責任權重。如果前任董事長還在電網公司,那這個游戲規(guī)則就不是那么好定,但現在新的董事長已經到位并且下發(fā)了一系列不排斥甚至有利于新能源發(fā)展的舉措,這么看來除電網企業(yè)以外的各市場主體對未來的游戲規(guī)則可以抱有一絲美好的幻想,畢竟規(guī)則定不好是要被“下課”的。

(4)電力交易中心在這場游戲中扮演怎么樣的角色?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對市場主體的賬戶進行注銷管理和消納量的核算轉讓以及市場分析評估,指導、撮合、提醒市場主體完成考核。因此在電力交易中心會有健全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且超額消納量作為一種類似“現貨”的產品可以在電力交易中心進行流轉。如果有企業(yè)想全年實現多生產,但是能耗已經超標或是達到了最高水平,那就可以在交易中心購買其他企業(yè)的超額消納量支撐企業(yè)多生產,提高本年度企業(yè)營業(yè)收入。而出售方可以出售超額消納量以獲取現金回報,顯然是一個雙贏的游戲。

(5)農業(yè)用電和供暖用電不用參與考核游戲,可能是考慮到民生問題,避免增加普通居民的用電成本。

(6)本省網損電量和發(fā)電廠的廠用電量需要市場主體共同承擔,承擔的比例應該是和消納責任權重一致,這樣顯得比較公平。

(7)各市場主體的兩個消納責任權重和各主體的年售電量/年購電量/自備電廠年用電量直接相關,預計會成正比關系。

(8)各市場主體需要在今年年底到交易中心注冊賬戶或辦理推出。在明年一季度的時候市場主體清單會按時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9)所有的市場主體需要按年度編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計劃”,提出完成消納任務的需求及初步安排,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yè)也不例外。這個計劃安排建議在后期各省的實施方案中會給出統(tǒng)一模板,不然有1000個主體就會出現1000個“哈姆萊特”,且不利于本地區(qū)的消納責任權重考核實施。

(10)履行消納責任的方式沒有變化,依舊分為主要履行方式和補充履行方式。主要履行方式指的是直接購買和自發(fā)自用可再生能源這兩種方式;補充履行方式指購買超額消納量和綠證這兩種方式。以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購買超額消納量可能會更加劃算,且市場剛開始的幾年中超額消納量和綠證的價格可能會明顯高于后期,隨著平價綠證的入市以及綠證交易政策的修改完善,未來綠證價格可能會逐步走低,而超額消納量的價格最高只能到最低價綠證的價格水平,意味著市場主體完成考核的單位成本會逐年下降。

(11)根據《大綱》中對消納量計算的說明來看,各市場主體會獲得來自本省保障性收購電量的分配,保障小時數較高的省份這部分分配的自然就多一些,消納困難的地方往往保障小時數都比較低,甚至低至500小時左右。至于通過電力市場直接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部可以計入市場主體消納量,簡單說就是誰買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就算誰的,買了多少就算多少。而自發(fā)自用的工商業(yè)屋頂分布式項目下,誰用的電就算給誰消納量,這個量由電網企業(yè)統(tǒng)計的數據為準,或有關機構認可都行,但是一般情況下電網公司都會有統(tǒng)計。這樣一來閑置的屋頂都會利用起來,這對后期工商業(yè)屋頂分布式業(yè)務來說是一大利好,但屋頂分布式發(fā)展到現在好的屋頂已經不多了,所以要抓緊時間搶剩下的高質量客戶了。另外購買綠證也是可以折算消納量的,既然一張綠證代表1MWh,那肯定折算成1MWH消納量計入考核主體。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分布式項目大概率也會核發(fā)綠證,如果一旦將綠證出售,即便是自發(fā)自用的項目,自用的電量是不能計入消納量的。

(12)本省全額保障性收購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對應的消納量優(yōu)先給本經營區(qū)內居民、農業(yè)、公用事業(yè)、公益性服務等非市場化用戶分配,剩余的消納量才會免費分配給本區(qū)域各市場主體,初期免費,后期有可能就是有償分配了,隨著市場的不斷成熟這部分消納量的分配有可能發(fā)展成有償配額認購分配。

關于第五部分的任務分工看著都很明白,我就不浪費時間了。我最后想說的是電改的趨勢不可阻擋,從最近發(fā)生的好多事兒都看得出來國家對電改的決心,所以,順應趨勢就對了。

原標題:解讀 | 《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