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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為什么買了200萬個綠證?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9-06-28 1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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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為什么買了200萬個綠證?  隨著能源消費總量“天花板”臨近,作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份之一的浙江,選擇購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補充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

  隨著能源消費總量“天花板”臨近,作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份之一的浙江,選擇購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補充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

  國家能源局發(fā)布的《2018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展監(jiān)測評價報告》顯示,浙江2018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826.98億千瓦時,同比下降1.5%。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浙江通過購買綠證增加了20億千瓦時的消納量。以1個證書對應1MWh電量計算,浙江省購買的綠證數(shù)量達到200萬個。

  消納和補貼問題是國內可再生能源發(fā)展長期面臨的問題,在過去的數(shù)年,國家能源局不斷完善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希望通過配額制以及“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交易機制解決消納和補貼問題。

  但由于配額制缺乏強制約束力,受端省份在用電增長有限的情況下,接受外來電意味著壓低本省發(fā)電機組的利用小時,所以受端省份此前對消納外來電普遍不積極。

  根據(jù)綠證認購平臺數(shù)據(jù),全國風電光伏綠證累計核發(fā)量已經(jīng)達到2564萬個,盡管核發(fā)數(shù)量驚人,但交易市場卻十分冷淡,總認購量只有3.3萬個。

  浙江是目前第一個公開購買綠證補充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的省份,隨著中東部省份能源用能空間趨緊,消納外來電將變得更有吸引力,浙江不會是唯一一個購買綠證的省份。

  拓展用能空間

  臨近“十三五”末期,浙江用能空間愈發(fā)緊張。

  按照國務院印發(fā)的《“十三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到2020年,浙江省能源消費總量為2.199億噸標煤,“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標為2380萬噸標煤,平均下來每年只有476萬噸標煤的能耗增量。

  而在2018年,浙江的能源消費總量就已經(jīng)達到2.17億噸標煤,距離“十三五”的目標值只有290萬噸標煤,完成既定目標的可能性極低。

  浙江省能源局印發(fā)的《2019年全省能源保障形勢及重點工作的通知》提到,2016年至2018年全省已消費“十三五”能耗增量指標87%,2019年部分產業(yè)項目投產后將釋放能耗690萬噸標煤,用能空間收窄。

  浙江省2019年形勢更為嚴峻,能源消費總量極有可能突破2020年限值。在上述通知中,浙江提到2019年能源消費總量將控制在2.22億噸標煤,這已經(jīng)超過《“十三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中浙江省2020年的目標值。

  能源消費增量有限,浙江需要從存量中拓展用能空間。浙江省發(fā)改委在去年8月印發(fā)《浙江省進一步加強能源“雙控”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根據(jù)方案,浙江省希望在2020年建立能源“雙控”倒逼轉型升級體系,累計騰出用能空間600萬噸標準煤以上。

  壓力層層傳導,地方政府切身感受到能源消費總量“天花板”帶來的緊迫感。以浙江省嘉興市為例,其2018年至2020年可用的能源消費增量只有42萬噸標煤,而全市企業(yè)計劃新上項目增加的用能需求達到了263萬噸標煤,兩者差距懸殊。

  由于能耗總量和強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地方政府對節(jié)能減排工作十分重視,這也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真正落地的關鍵。

  數(shù)易其稿的配額制終于在今年5月以“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新名稱公布,其本質內容沒有改變,即按省級行政區(qū)域對電力消費規(guī)定應達到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

  按照規(guī)定,省級行政區(qū)域“超額完成消納量不計入‘十三五’能耗考核”,這是省級政府突破能源消費總量“天花板”尋求增量的機會。

  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有兩種補充方式完成消納量,第一種是向超額完成年度消納量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消納量,雙方自主確定轉讓(或交易)價格;第二種是自愿認購綠證,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等量記為消納量。

  浙江購買200萬個綠證折合可再生能源電量20億千瓦時,就是采用第二種補充方式提高消納量。

  浙江在2018年即提出,在保證2018年省外來電計劃電量1351億千瓦時基礎上,力爭增加省外來電120億千瓦時以上,區(qū)外來電總計達到1471億千瓦時,這占到浙江2018年全社會用電量的32.5%。

  雖然提高外來電比例主要是為了彌補因控制燃煤機組煤耗帶來的電力缺口,但對于浙江省,未來通過可再生能源消納帶來的增量用能空間仍然具有吸引力。

  “模范生”的壓力

  浙江省是五個國家清潔能源示范?。▍^(qū))之一,是唯一一個東部省份,其他四個分別是四川、寧夏、甘肅、青海。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指標來看,浙江遠低于其他四?。▍^(qū)),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比只有5.3%,僅高于四川。

2018年國家清潔能源示范?。▍^(qū))可再生能源電力和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

  浙江成為全國首個清潔能源示范省,與2013年光伏產業(yè)形勢密切相關。當時由于光伏海外市場萎縮、國內產能過剩,浙江作為全國第二大光伏生產基地,光伏產業(yè)發(fā)展陷入困境。浙江希望通過提高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利用規(guī)模,支持本省光伏產業(yè)擺脫困境。

  根據(jù)浙江省發(fā)改委新聞通稿,2013年12月17日,浙江省時任副省長在拜訪國家能源局領導時,明確要求國家支持浙江省發(fā)展清潔能源,安排浙江省更多的光伏發(fā)電建設容量,使浙江省成為全國的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示范省份。

  2014年,國家能源局下達給浙江省的光伏發(fā)電建設容量達到1200MW,規(guī)模居全國首位。

  隨后浙江提出要在全國率先創(chuàng)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據(jù)《浙江日報》報道,有關部門初步測算,清潔能源示范省創(chuàng)建初期可形成“萬億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并帶動“千億清潔能源產業(yè)工程”。在2014年底召開的2015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明確大力支持浙江省創(chuàng)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并于近期出臺《關于支持浙江省創(chuàng)建清潔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見》。

  目前浙江省內非水電可再生能源中,光伏發(fā)電裝機比例較高。截至到今年4月,浙江省新能源裝機容量達1556.96萬千瓦,其中光伏發(fā)電1217.69萬千瓦,生物質發(fā)電181.62萬千瓦,風電157.23萬千瓦。

  不過浙江屬于三類太陽能資源區(qū),年等效利用小時在1200—1400之間,僅依靠省內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電量難以滿足實際需求。

  自2016年開始,國家能源局開始每年公布《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展監(jiān)測評價報告》,這份報告詳細介紹了各?。▍^(qū)、市)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以及棄風棄光情況。2017年開始,報告同時也公布了國家清潔能源(新能源)示范?。▍^(qū))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通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利用監(jiān)測和評價制度,有利于推動承擔配額義務的主體采取積極措施落實可再生能源消納。

  當送端地區(qū)解決棄風棄光棄水問題遇上受端地區(qū)壓減煤炭消費的需求,實現(xiàn)可再生能源更大范圍配置或許更值得期待。(eo記者 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