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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解廢電瓶熔煉加工 9被告被處罰金

來源:新能源網(wǎng)
時間:2018-02-11 1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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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解廢電瓶熔煉加工 9被告被處罰金9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案件共有9名被告人。2017年6月至7月19日,胡(在逃)租用翼城縣某鋼鐵廠建設(shè)拆解廢舊電瓶提煉

非法拆解廢電瓶熔煉加工 9被告被處罰金

9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

案件共有9名被告人。2017年6月至7月19日,胡(在逃)租用翼城縣某鋼鐵廠建設(shè)拆解廢舊電瓶提煉鉛錠的工廠,被告人張某協(xié)助胡管理工廠。

其間,張組織李、李某將廢舊鉛酸電瓶進行拆解,取出含鉛內(nèi)芯。楊和楊某負責(zé)將電瓶盒加工成顆粒。肖用叉車,將電瓶內(nèi)芯運到鉛熔煉爐進行熔煉。周、王、王某負責(zé)熔煉并制作成鉛塊。

2017年7月19日,翼城縣公安局偵查人員在提煉鉛錠的工廠查扣鉛錠12.65噸、廢舊電瓶15.39噸、粉碎殼11.58噸、廢舊外殼11.03噸。2017年8月14日,翼城縣公安局將涉案危險物質(zhì)進行處置,支付給安徽太和縣順達金屬材料有限公司11000元處置費。

翼城縣環(huán)境保護局出具證明,根據(jù)《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鉛蓄電池在拆解過程中產(chǎn)生的廢鉛板,屬于危險廢物HW3l并具有毒性。

法院認為,張等9名被告人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鉛12.65噸,嚴重污染環(huán)境,應(yīng)當以污染環(huán)境罪,追究9名被告人的刑事責(zé)任。9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可從輕處罰。9名被告因污染環(huán)境罪均被單處罰金,罰金金額從一萬元到五千元不等。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