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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fā)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公告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
時間:2016-12-23 17: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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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fā)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公告 關于發(fā)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公告   為貫

 

關于發(fā)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fā)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 —2016)。

 

  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該標準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

 

  該標準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即自發(fā)布之日起,可依據該標準進行新車型式檢驗。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該標準要求。

 

  該標準由中國環(huán)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huán)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2020年7月1日起,該標準替代《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 18352.5-2013)。但在2025年7月1日前,第五階段輕型汽車的“在用符合性檢查”仍執(zhí)行GB 18352.5-2013的相關要求。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yè)經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田世宏會簽)

 

  環(huán)境保護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