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關(guān)于開展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xiāng)活動的通知
|
2024-08-21
哈爾濱市印發(fā)《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獎勵實施方案》
哈爾濱市印發(fā)《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獎勵實施方案》2016年10月24日,從哈爾濱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獲悉,哈爾濱市印發(fā)《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獎勵實施方案》,
2016年10月24日,從哈爾濱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獲悉,哈爾濱市印發(fā)《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獎勵實施方案》,規(guī)定補貼標準為,按照國家補貼標準,對純電動汽車按1:1、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按1:0.8的比例給予地方財政補貼。2017-2018年,補貼標準以2016年為基數(shù)不退坡。各級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原文如下:
《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獎勵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