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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發(fā)文:貨車限行重大調(diào)整!7月19日?執(zhí)行!?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wǎng)
時間:2024-06-20 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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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發(fā)文:貨車限行重大調(diào)整!7月19日?執(zhí)行!?6月18日,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發(fā)布《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關于省道S118線從化部分路段分時段實施貨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6月18日,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發(fā)布《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關于省道S118線從化部分路段分時段實施貨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具體措施如下:

一、限行車輛:中型及以上貨車。

二、限行路段:西起省道S118線廣從南路路口以東,東至省道S118線從化區(qū)中花路西往東S45從埔高速太平收費站入口以西。

三、限行時段:每日7時至22時禁止限行車輛在限行路段通行。

四、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五、本通告中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不包括專項作業(yè)車,中型及以上貨車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進行分類的中型、重型載貨汽車。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享有輕型貨車同等通行便利。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原則上不限行。

原文如下:

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關于省道S118線從化部分路段分時段實施貨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緩解從化區(qū)道路交通壓力,優(yōu)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對省道S118線從化部分路段分時段實施貨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中型及以上貨車。

  二、限行路段:西起省道S118線廣從南路路口以東,東至省道S118線從化區(qū)中花路西往東S45從埔高速太平收費站入口以西。

  三、限行時段:每日7時至22時禁止限行車輛在限行路段通行。

  四、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五、本通告中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不包括專項作業(yè)車,中型及以上貨車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進行分類的中型、重型載貨汽車。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享有輕型貨車同等通行便利。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原則上不限行。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七、本通告自2024年7月19日零時起實施,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