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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中型廂式貨車除高峰期外,可全市通行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
時間:2024-03-16 1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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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中型廂式貨車除高峰期外,可全市通行據(jù)電車資源APP獲悉,3月14日,銅陵公安交警為進一步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文件要求,根據(jù)《中華人

據(jù)電車資源APP獲悉,3月14日,銅陵公安交警為進一步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文件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銅陵市范圍內中型廂式貨車限行措施進行調整,其中明確:中型廂式貨車除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外,可全市通行

原文如下:

關于調整中型廂式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文件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對在我市范圍內中型廂式貨車限行措施進行如下調整:

在銅陵市范圍內(含一縣三區(qū)),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參照輕型及以下貨車(藍牌)進行管理,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時至8時30分,下午17時至18時30分)禁止通行外,其余時間均可在全市范圍通行。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時至8時30分,下午17時至18時30分)內確需通行的,可以在交管“12123”系統(tǒng)申報貨車臨時通行碼,經報備批準后,按照規(guī)定時間、路線通行。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銅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