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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勵利用現(xiàn)有用地新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wǎng)
時間:2016-02-26 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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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勵利用現(xiàn)有用地新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摘要:2月26日,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要求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完善充

 

摘要:2月26日,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要求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鼓勵利用現(xiàn)有建設用地新建電動汽車充電站,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要求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鼓勵利用現(xiàn)有建設用地新建電動汽車充電站,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據(jù)了解,按照要求,安徽的市、縣每年要從年度計劃指標中拿出一定比例,確保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現(xiàn)有停車場(位)等現(xiàn)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通過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的,可保持現(xiàn)有建設用地已設立的土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在符合規(guī)劃的前提下,利用現(xiàn)有建設用地新建充電站的,可采用協(xié)議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xù)。


政府供應獨立新建的充電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用途管理,應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可將建設要求列入供地條件。供應其他建設用地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依法妥善處理充電基礎設施使用土地的產(chǎn)權關系。